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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

韩海兰 发布时间:2020-06-08 09:17:00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近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西藏部分在建工程单位持续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专项行动。

  5月1日起,西藏与全国同步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西藏人社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就规范用工情况、实名制管理情况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条例》的社会知晓度,提升劳动者维权意识,确保《条例》在西藏落地落实。

  为了让《条例》走进每个农民工的心中,连日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入企业、进工地,为各建筑工地农民工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并为他们讲解《条例》相关内容。

  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王成刚表示,《条例》实施以来,全区各级人社部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发放《条例》藏汉双语宣传册,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到施工单位实地检查,在做好《条例》宣传的同时,主要是想让施工单位和农民工遵法守法用法,更好地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王成刚说。

  王成刚介绍,目前,联合检查执法专项行动正在持续开展,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情况,可以拨打全国统一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或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如就“工资支付”相关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如遇到企业无故开除、辞退职工等引发的劳动争议或职工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犯时,可以向工会申请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理、代书和劳动争议调解服务。

(责编: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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