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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堂上的龙首看中西文化的冲突与融合

项秉光 发布时间:2018-11-20 09:11:00来源: 中国民族报

  绝无仅有的龙首雕饰 

  号称中国天主教三大教堂之一的洪家楼天主教堂,全称耶稣圣心主教座堂,坐落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红楼广场北侧、山东大学老校区的西南角。洪家楼教堂将哥特式、罗马式、中国式等建筑风格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以哥特式结构为主的中西合璧建筑风格。俯瞰教堂,教堂呈标准哥特式的拉丁十字形,室内面积达1600余平方米,地面铺着青条石,两排方形柱子支撑着高大的拱廊式屋顶,可容纳千人同时进行弥撒。教堂西面主墙两侧是两座石砌的钟塔,尖锐的塔顶高高耸立。南北侧壁上排列着众多小尖塔,以同样的姿势插入蓝天。

  洪家楼教堂也融入了大量的中国建筑元素。教堂大厅的顶上覆盖着传统的小黑瓦,墙体以灰砖构筑,装饰以雕刻镂花的青石。在教堂立柱顶端的彩画上,绘有中国神话中的瑞兽,圣坛两侧的立柱上则绘有鹤和鹿。而最具有中国风格、也是最令人想不到的是,在教堂大门上左右两侧,各雕刻着一具形态峥嵘、怒目张口的龙首。

  在教堂大门上雕饰龙首,可以说绝无仅有,无论在基督教的中文和合本《圣经》,还是在天主教思高本《圣经》中,都将被称为魔鬼、撒旦的“dragon”译作“龙”。把龙首雕刻在门上,俨然将上帝的敌人放在教堂之上,足以令人震惊。洪家楼教堂建设者的大胆做法,表明他对于中国文化中的“龙”与作为基督宗教魔鬼、撒旦的“dragon”两者间的关系,显然有着完全不同的理解。

 
洪家楼天主教堂以哥特式建筑为主的中西合璧建筑风格。

  中西方文化中不同的形象隐喻 

  中西方文化中有着众多图腾化象征,这些图腾化象征代表着文化中的各种价值隐喻。在西方神话中,“dragon”就是这样一种图腾化象征。早在古巴比伦时,已经有关于它的记载。它身上披麟,两侧带翼,身下有4条腿。在古代埃及和希腊的文献中,它有时以巨蛇的形象出现,而且常常有多个脑袋,有时又是各种形象的混杂。它的形象类似体型庞大的蜥蜴,双翅带尾,口中喷火,性情凶残,通常代表负面形象。到了中世纪,经过基督宗教的进一步塑造,“dragon”成了邪恶的魔鬼,象征着暴力、恐怖与残忍,是代表地狱的邪恶力量。在日常生活中,“dragon”也被用来对人作负面评价。

  在中国文化中,“龙”则是完全不同意义的象征。对于自称为“龙的传人”的中华民族,“龙”是社会共同的精神图腾,其文化影响源远流长。在距今8000年的辽宁阜新查海遗址,就发掘出龙形象的石块堆塑。在河南濮阳的西水坡遗址、湖北黄梅的焦墩遗址,都发现了造型基本一致的龙形象。《说文》中称龙乃鳞虫之长,李时珍在《本草纲目》解释说,“其形有九,头似蛇、角似鹿、眼似兔、耳似牛、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鲤、爪似鹰、掌似虎。”

  这种现实中并不存在的形象构造,赋予龙丰富的文化意义。龙首先是神话故事中的神兽,出现在各种远古传说之中;其次,它在政治体系中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皇权——皇帝本人又被称为“真龙天子”;在现实生活中,它代表吉祥的瑞符,用来装饰建筑和房屋,又被用来对人物作正面评价。龙在中国文化中的整体形象是正面、积极的,为人们所尊重。

  由此可见,在中西方各自的文化中,“龙”和“dragon”有着完全不同的象征意义,从外形到内涵都不一致,文化内涵差别巨大。但不幸的是,这两个本来并不相干的图腾形象,在数百年中西文化交流的过程中,被当作对应事物进行翻译,从而给彼此造成了许多疑惑。中国人对于西方人对龙的丑化,难免认为这是出于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的贬低,是一种西方中心主义的表现。而作为西方人,则更难想象中国人居然将如此邪恶的图腾视为民族象征,自称是“龙的传人”,生硬地将自身文化意涵中极为负面的“dragon”与中华民族相对应,产生对中国文化的负面印象。两个词的误译,在文化交流乃至宗教交流中,造成了一些难以解释的障碍和误解。

 
教堂大门上雕刻的龙首形象。

  中西宗教文化冲突与“龙”的误译 

  据说,最早将汉语的“龙”译为“dragon”的是马可·波罗。他在描绘元人宫殿里的装饰画时,使用了这个译法。但是,现今所见的马可·波罗游记都非原文,难以考证是马可·波罗使用了这个词,还是后人所修改。比马可·波罗稍晚一些来到中国的方济各会修士鄂图瑞克,则用拉丁文的“serpens(蛇)”来称呼这些龙的装饰画,并且在介绍“鲤鱼跳龙门”的故事时,用音译“Loung Men”来翻译“龙门”。明朝后期,利玛窦和罗明坚在编撰《葡汉辞典》时,将“龙”译为“bicha-serpens”,意为“像蛇的大虫”。而利玛窦的后来者同时也是继承者龙华民,则将拉丁文的“draco(即英文的dragon)”译为“毒龙”或“猛龙”。随着利玛窦路线的失败,天主教的翻译渐渐定调,“龙”和“dragon”走到了一起。

  然而,天主教信仰主要采用拉丁语,信奉天主教国家的主流语言也不是英语,因此,真正决定“龙”的最终英语翻译,并且影响至今的是基督教传教士。19世纪初,在印度传教的英国传教士马希曼开始学习中文,尝试将《圣经》汉译,并将儒家经典英译。1814年,在《中国言法》一书中,他将“龙”标注为“loong”。从来没有来过中国的马希曼似乎并不知道“龙”是什么,也不清楚明末清初时天主教界曾经发生在它身上的争执。另外一位同时代的英国外交官,在其游记中,则将“龙王庙”称为“the Loong-Wang-Miao, or temple of the Dragon King”,这种译法同时采用了音译和意译两种方式,说明这位外交官明白“龙”的译法的不确定性,明白其意义还存在争议。也就在同一时期,第一个来华的基督教传教士马礼逊终结了这一争执。他在澳门编纂了第一部《华英字典》,其中“龙”字就采用了龙华民的译法,先是译为拉丁文的“draco”,再译为英文的“dragon”。西方的英语国家大都信奉基督教,马礼逊是这些国家与中国之的之间的文化桥梁,他的字典很大程度上确立了“龙”的英译。

  “龙”的英译不但是语言学的产物,实际上更是中西宗教观念冲突的结果。传教士的首要使命是要归化中国人。如英国伦敦会著名的来华传教士杨格非所言,传教事业是“与黑暗的势力战斗”。在传教士那里,中国文化的诸多要素都被纳入基督宗教所主导的西方宗教价值体系,从祖先崇拜、圣贤祭祀到民间信仰,都被视为反对上帝的“鬼神迷信”和偶像崇拜,表明中国人是在上帝的仇敌——魔鬼的掌控之下。在马礼逊眼中,“野蛮迷信”的中国人需要从邪恶中被拯救。

  对中国人和中国文化的这种宗教价值判断,淋漓尽致地体现在对“龙”的翻译上。将“龙”译作“dragon”不是一种语言意义上的误读,而是宗教价值批判的客观需要。将中国人的龙图腾视作“dragon”,符合传教士们的价值判断和传教事业的需要,符合西方宗教视角中对作为“异教徒”的中国人的宗教价值定位。因此可以说,“龙”的翻译问题,是中西宗教文化观念冲突所造成的。

  文化尊重与文化融合的践行 

  19世纪以来的中西宗教与文化,因为西方的扩张而处于极为尖锐的冲突中,这种冲突很大程度上模糊了西方人观察中国的视线,具有东方主义特征的文化理解,制造了浓厚的偏见和误解。中国的文化观念就这样在冲突中被纳入基督宗教的普遍主义体系,成为其批判的对象。洪家楼教堂的设计者和建设者在这样的宗教文化观念激烈冲突的背景中,在“龙”已经被赋予极为负面涵义的状况下,将龙首作为教堂的装饰,一方面是延续传统中国的建筑特征,另一方面也表明并不认同基督宗教对中国“龙”的象征意义的解读,认为在不同历史处境中发展出来的民族文化和象征,应该得到尊重和善意的解读。

  洪家楼教堂上的龙,是对文化尊重和融合的践行。

(责编: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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