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繁荣兴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不仅将“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不断激发”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而且设专节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战略任务,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高度的文化自觉,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青海作为多民族聚居的高原省份,孕育了热贡唐卡、青绣、藏毯等璀璨的非遗,承载着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各民族的集体记忆,既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独特资源。我们要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不断深化对文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结合起来,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推动青海文化繁荣发展重大历史使命深度融合,从价值意义、经验举措到路径优化进行深入探析,为各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持续迸发提供现实指引。
一、激发青海各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价值意义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根基。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青海作为多民族聚居区,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多元一体”文化格局,孕育了昆仑文化、河湟文化、热贡文化等特色文化。激发各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本质上是推动各民族文化在互鉴中凝聚共识的过程,通过挖掘各民族共享的文化符号与精神内核,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文化创新实践,强化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青海多元文化的交融共生正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生动实践,文化创新创造能够让各民族在共同参与中增进情感联结,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青海地处青藏高原核心区,三江源、青海湖等生态敏感区的保护任务艰巨,而文化产业作为低耗能、高附加值的绿色产业,是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重要路径。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能够推动多姿多彩的地方特色传统文化与生态旅游、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开发更多“生态研学+文化体验”“低碳文创”等特色产品,让文化资源转化为生态友好型经济增长点。这种“生态—文化”双保护的发展模式,既避免了传统工业对生态的破坏,又通过文化创新收益反哺生态保护,实现了生态价值与文化价值的统一,为青藏高原生态脆弱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
彰显中华文化多样性与创新性的重要窗口。青海是中华文明发祥地之一。激发各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能够丰富精神文化产品供给,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精神需求,推动形成“文化赋能经济、经济反哺文化”良性循环,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注入持久精神动能。激发各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能够让唐卡、盘绣、藏毯等在当代焕发生机,让游牧文化、农耕文化、红色文化等多元形态实现创造性转化,向世界展示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与鲜活生命力。这不仅有助于提升青海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能丰富中华文明的时代内涵,为各民族文明交流互鉴贡献“青海智慧”,弘扬中华文明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
二、激发青海各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经验举措
强化政策引导,构建制度保障体系。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将激发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纳入发展全局,形成了多层次政策支撑体系。在国家“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战略指引下,先后出台《青海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政策文件,明确“文化产业创新升级”“非遗赋能乡村振兴”等发展方向,并设立省级文旅专项引导资金,出台《青海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每年投入上千万元支持文化创新项目。同时,积极对接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政策,与浙江、江苏等省份建立文化产业协作机制,引入先进理念和资源,注重生态保护与文化发展的统筹协调,为青海民族文化创新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推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让非遗焕发时代光彩。青海立足8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245名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源优势,探索出“非遗+工坊+就业+增收”发展路径,让非遗更好融入现代生活。青海已建成125家非遗工坊,形成热贡唐卡、青绣、藏毯等特色品牌,其中同仁唐卡工坊年营收超3亿元,带动2000余名牧民就业;黄南藏族自治州9家省级“青绣”企业年营收超8000万元,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同时,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建立热贡文化、格萨尔文化(果洛)、藏族文化(玉树)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现“活态传承”与“活态保护”的有机统一。
创新传播方式,扩大文化影响力。青海积极构建“传统媒体+新媒体+活动载体”立体化传播矩阵。“智游青海”数字文旅平台年服务超500万人次,抖音、快手等平台相关话题总阅读量近16亿人次,短视频播放量超170亿次,让“大美青海”品牌深入人心;通过外交部青海全球推介、世园会“青海日”等活动,在50余个国家和地区推介青海文化资源,吸引近2000名外宾及港澳台同胞参与文旅活动。同时,打造文化IP活动品牌,举办文化旅游节、黄河民歌集等活动2000余项,推出《尕布龙》《大河之源》等文化精品,形成“传播促创新、创新带传播”良性循环。
深化协同联动,构建多元合作机制。青海打破地域、民族和行业界限,构建了多维度协同创新机制。如打造多民族联合创作团队,共同参与唐卡、青绣等非遗产品的创新设计,开发多款跨民族风格的文创产品远销海外;参与成立川青藏文旅联盟,与甘肃联合举办文旅推介会,推动区域资源整合与品牌共建;推动省内高校与非遗工坊、文化企业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开展设计创新、数字技术应用等协作,为文化创新注入专业力量,形成了“众人拾柴火焰高”创新格局。
三、激发青海各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路径优化
培育优质文化生态,夯实创新根基。加强文化资源系统性保护。开展青海省民族文化资源普查,建立“非遗技艺+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俗IP”数字化台账,运用数字技术对唐卡、藏毯等非遗技艺进行高精度记录与保存,避免文化基因流失。完善传承人动态管理机制,将创新成果纳入传承人考核指标,建立“名师带徒”激励制度,重点培育中青年传承人。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制定差异化保护标准,在核心保护区聚焦原真性保护,在缓冲区鼓励适度创新,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强化文化认同教育。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融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编写多民族文化交融教材,在中小学开展“非遗进校园”“文化研学”等活动,增强青少年本土文化认同与自信;举办“多民族文化艺术节”“非遗联合展演”等跨民族交流活动,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欣赏,强化“多元一体”认知。
升级文化产业体系,增强创新动能。完善产业链条。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核心企业+中小微企业+工坊”产业集群,推动青绣、藏毯等产业从初级加工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全链条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建立“文化资源库—创意设计平台—生产基地—销售渠道”一体化体系,整合省内文创设计企业资源,搭建共享设计平台,解决设计人才短缺、产品同质化问题。拓展“文化+”融合业态,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农业深度融合,开发生态研学、红色旅游、数字文博等新型产品。推进数字赋能转型。优先完善文化资源富集区和生态旅游区数字基础设施,搭建轻量化数字非遗展示系统,适配牧区不同带宽环境。开发“青海非遗数字工具包”,包含数字建模、版权保护、线上交易等功能模块,支持传承人开展线上教学、文创直播等活动。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建立非遗数字版权登记与交易平台,保障传承人合法权益。
提升创新能力建设,破解发展瓶颈。健全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构建“本土培养+外部引进+柔性聘用”人才体系,与青海省内外高校合作设立文化创新相关专业,开设非遗设计、数字文旅、品牌营销等课程定向培养专业人才;实施“文化人才引育计划”,为创意设计、运营管理等中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科研经费等优惠政策,通过“远程协作”“项目合作”等柔性方式聘请外地专家破解高海拔地区引才难题;培育乡村文化能人、民间艺术师及业余文化骨干,建立人才库并定期开展技能培训与交流,夯实基层创新人才基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出台青海民族文化创新创造相关政策,明确文化创新扶持政策、权益保障和考核评价标准。建立“政策—市场—社区”协同机制,政府负责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市场主体负责资源配置和产品供给,社区负责文化原真性保护和群众参与,形成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
完善保障机制建设,强化支撑作用。加强品牌建设与推广。整合区域公用品牌,注重“山宗水源·大美青海”多重表达,提炼统一核心内涵与视觉形象,破解品牌分散、认知模糊问题;深挖昆仑文化、河湟文化等核心IP精神价值,开发系列文创产品与文化体验项目,提升品牌辨识度与影响力。深化区域协同与开放合作。依托青藏川滇甘区域文化协同政策,建立跨区域文化创新联盟,共享设计资源、市场渠道和人才资源,联合打造跨区域文化品牌。深化东西部协作,推动青海与东部发达地区在文化产业园区共建、品牌联合打造、市场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作,吸引东部资本和技术参与青海文化创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参与“一带一路”文化交流项目,将青海的唐卡、盘绣、藏毯等特色文化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同时吸收借鉴国外先进文化创新理念和技术,提升青海文化创新国际化水平。
面向“十五五”,我们要坚持守正创新、协同发力,通过强化价值引领、夯实产业基础、破解发展瓶颈、完善保障机制等,让各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既保护好高原生态环境,又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既传承好历史文脉和民族根脉,又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强大精神支撑和文化滋养。
(作者单位均为青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