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 > 即时新闻 > 文化

有序推进全国统一能源市场建设

发布时间:2022-08-03 16:26:00来源: 学习时报

  作者:卢延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作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特别是要素和资源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既是各类商品生产形成的重要基础支撑,同时能源作为一种商品也需要形成全国统一市场。稳妥推进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建设,对于推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能源动力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能源安全供应是建设统一能源市场的前提。建设安全市场首先要立足内需、畅通循环,使能源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畅通,使能源市场供应具有可靠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坚持立足国内、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完善产供储销体系,提高能源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弹性。坚持立足国情,稳妥推进,注重发挥煤炭、煤电“压舱石”的基础保障作用,着力完善好煤炭市场体系,加快建设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确保能源市场安全稳定。建立完善体现节能和技术进步对于能源安全稳定供应贡献率的市场激励机制,丰富和提高能源供应链的弹性和韧劲。

  绿色是我国能源发展的底色,也是建设统一能源市场的必然要求。一是建立和完善能源绿色发展和清洁能源货畅其流的机制。用市场的力量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建设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促进绿色能源占比提高,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让传统能源清洁化,清洁能源规模化,能源市场绿色化。二是结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坚持全国一盘棋,科学有序,稳步推进。立足以煤为主这个基本国情,抓住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这个关键,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实现能源生产环节持续降碳提效,持续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三是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反映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内的清洁能源的环保价值、降碳效益价值的市场机制,统筹考虑煤、油、电等多种能源之间的关系,不断突破体制、市场、行业、政策、技术等壁垒,让市场机制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落地落实。

  开放是市场的基本属性。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不是自我封闭,而是要形成一个规则统一、竞争充分、高度开放、运行有序的能源市场格局。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当前和今后都需要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我国是世界第一大原油和天然气进口国,有着较高的对外依存度。近年来,陆续组建的油气现货交易平台,为推动我国油气市场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起步较晚,我国的油气交易中心距离高效配置油气资源,形成国际化、开放性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易平台还需时日。目前我国只有原油期货品种,还没有成品油和天然气期货市场,相关能源品种基准价格的形成还存在缺陷。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优化交易场所,是我国能源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这需要进一步加快和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提升油气交易中心资源配置功能,增密交易规则与国际接轨,与区域市场产生更广泛的联系,增加交易规模,丰富交易产品,增强对各市场主体的吸引能力。

  科技创新是建设统一能源市场的强大动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是建设统一能源市场的应有之义。科技之于市场,既是实现市场促进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的保障,也是通过统一大市场推动能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进能源产业升级的现实需要。能源市场既包括能源资源商品的交换,也涵盖能源新技术、能源新业态、能源装备研发设计制造和成套能力等方方面面。建设统一的能源市场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促进能源领域自主创新成果市场化,形成支撑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围绕能源安全供应、清洁能源发展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三大方向,着力突破能源装备制造关键技术、材料和零部件等瓶颈,推动全产业链技术创新,实现传统能源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新型能源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清洁能源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打造数字能源、智慧能源,提高能源市场的信息化水平,牢牢把握未来能源发展的主动权。

  坚持法治化是建设统一能源市场的重要原则。加快能源管理、监管的立法工作,完善能源市场监管程序,加强市场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快建立起与全国统一能源市场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供需的逆向分布,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显性、隐性壁垒,迫切需要完善能源法律体系,推进能源依法治理。统筹各地经济发展、资源禀赋条件,将法治贯穿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全过程,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标准的科学性,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加快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尽快制定相关标准,更好体现天然气的本质价值,促进市场公平。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统筹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建立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机制。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国能源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既要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健全完善价格调节机制,强化能源价格和成本监管;同时还要探索新型成本分摊机制,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效率。以电力为例。我国电价水平总体较低,目前全国工业平均电价和居民平均电价分别为OECD(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70%和40%,甚至低于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平均水平。可以说,我国以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电价确保了接近发达国家的供电保障能力、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和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在制度安排、政策供应等方面,要统筹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实施能源惠民,继续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保障人民群众可靠、稳定用能,共享能源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卢延国)

(责编: 常邦丽)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