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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十条”出台,社会共治“宁静”环境

发布时间:2023-01-13 16:37:00来源: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工地施工、交通鸣笛、广场舞音乐……噪声,已成为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近日,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以满足群众享有“宁静”环境的需要。这是我国继大气、水、土壤之后,对环境要素再次出台专门的行动计划。

  根据2022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二位。噪声污染愈发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行动计划》被业内人士称为“声十条”。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行动计划》编写组组长和专家组组长毛玉如看来,噪声问题既是事关国民经济的大事,又是家长里短的小事,“噪声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需要社会共治”。

  “社会共治”是《行动计划》的一大突出特点。基于噪声法中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行动计划》明确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增强上下联动、深化自治管理、优化纠纷解决方式、实施全民行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调动与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噪声污染,推动形成宁静和谐的社会氛围。

  《行动计划》还提出量化目标,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另一个重要的目标是,提升噪声监测能力。2025年1月1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行动计划》作为“十四五”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细化了噪声法规定要求,强化了重点管控措施。

  目前,多地已推动开展噪声污染治理工作。例如,北京市将交通运输噪声扰民问题作为重点民生诉求之一,纳入2021年的接诉即办议题中推动解决;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聚焦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通过划定广场舞等集体活动区域地点、限定音箱音量、设定活动时间段、安排社区网格员巡查等手段,规范社会生活噪声监督管理。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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