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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三重逻辑

发布时间:2023-03-28 16:17:00来源: 中国青年报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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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民是决定性力量。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实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新时代十年来,我们党赓续发扬人民民主的优良传统,创新性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新理念,着力健全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和共同愿望,深刻揭示了我们党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的责任担当。深刻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梳理清楚蕴含其中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始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崭新篇章。

  理论逻辑: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属性是建立人民的国家制度,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选择,也是区别于资产阶级民主的鲜明特征。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还深刻揭示了“在民主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具有与它本身的意义不同的意义。每一个环节实际上都只是整体人民的环节”。由此指明了社会主义民主制的特点是人民性。十月革命前,列宁强调无产阶级政党要“建立一个公开组织的理想的民主制度:实行选举制和按有组织的党员人数选举代表大会的代表”。十月革命后,列宁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指出“苏维埃制度是供工人和农民享受的最高限度的民主制”,苏维埃民主“是绝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是不同于资产阶级民主(剥削者、资本家、富人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劳动人民的民主)”,必须加强这种民主制的贯彻落实,“凡是有助于同官僚主义作斗争的工作,有助于维护民主制的工作,有助于加强同真正的工人群众联系的工作,都是绝对需要的。”无产阶级执政党不仅坚决反对官僚主义,以党内民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还积极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以社会主义民主带动社会主义发展,从而更好地巩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政权。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在为建立工农民主政权、实现人民民主而不懈奋斗。党推进人民民主是立足中国具体实际把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实现了中国化时代化,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要求和能力随着时代发展、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而与时俱进。今天,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全覆盖、全链条,使人民至上的理念不断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不断彰显,有力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只有我们继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时刻警惕和防范西方所谓“宪政”“人权”“三权分立”等政治思潮的侵蚀影响,就一定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个新事物,也是个好事物。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政治制度就完美无缺了,就不需要完善和发展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完善民主制度成为我们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历史逻辑: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中国共产党历经一百多年风雨历程,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会遇到人民民主建设中的独有难题和重大考验。我们党始终坚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以大党独有的清醒和坚定顺利解决难题、化解重大风险,推动人民民主建设取得一系列重大进展。中国共产党一百余年的奋斗史,就是一部不断探索人民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奋斗史、创新史。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紧密结合中,高举社会主义民主大旗的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从此,中国民主革命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在大革命时期,党制定民主革命纲领,领导全国反帝反封建的伟大斗争。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苏区人民进行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政权建设的第一个中央工农民主政府,为民主建设进行了不懈探索。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建立和巩固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为国家迅速发展创造了条件。党着重围绕执政条件下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的重大历史课题,从制度层面确立了党领导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制度保证。党领导实现和巩固了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和扩大了爱国统一战线,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积极推进人民民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面对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以及一些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复杂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要求和目标任务,以坚定的政党自信、制度自信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开展,人民当家作主更为扎实,基层民主活力不断增强,爱国统一战线不断拓展,极大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对人民民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效能。

  实践逻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的优势,也是发展和壮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关键所在、根基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如何更好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思考、探索、解决的重大课题,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永续发展,党的二十大作出重大战略部署:“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我们要认真学习领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效能提升续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伟业。

  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才能推动依法治国。要把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策部署同各部门、各领域、各地方实际紧密结合,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落实落细落好。

  要始终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要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各项事务。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权利,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要始终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健全各种协商平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人民政协在协商互动、意见表达、凝聚共识方面的积极作用,使人民政协真正实现民主监督、联系群众。

  要始终积极重视和发展基层民主。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使群众的困难和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有人办,增强基层各类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动力和能力,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要始终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立足新时代,完善大统战格局,把全体中华儿女团结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旗下,敢于拼搏,勇于胜利。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根基。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列宁人民民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22BKS013)”的阶段性成果】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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