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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药品 医院药房药价为何比连锁店贵1倍?

发布时间:2022-09-16 10:37:00来源: 扬子晚报

  近日,一位患者向紫牛新闻记者反映:前段时间带孩子在扬州市中医院看病,根据医生处方在医院二楼药房拿了两盒沙棘干乳剂并支付款项136元,回到家后,发现同样的药品在外面的连锁大药房仅需64元左右,并且,该药房并不在医院门诊一楼的取药处,对此该患者提出了疑问,希望记者能够帮忙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

  9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扬州市中医院调查,记者发现,与大部分医院一样,医院的取药处设在门诊的一楼内,采取先到窗口交费后到取药处取药的方式。随后,记者坐电梯来到门诊二楼,发现二楼除了设有各科室,还有一家名为“国药控股专业药房”的药店,同时门头还挂着“儿科”字样。

  记者随即对部分药品的价格进行查询,发现确实存在如患者所说的医院药房比外部药房价格贵很多的现象。经过记者调查比对发现,珠海生产的名为“复因”牌的液体敷料Ⅱ(优白)型20g规格的价格为268元/支,同样产品美团买药价格为99元/支;山东生产的名为“仙河”牌的驱白巴布期片24片/盒的价格为47.6元/支,同样产品美团买药价格为37元/支;山东生产的名为“良辰”牌氧佛沙星眼膏3.5g/10.5mg规格价格为15.5元/支,同样产品外部连锁大药房价格为11.8元/支等。

  记者注意到,该药店几乎大部分的药品价格均比市场价超出30%~170%不等。

  早在2020年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就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店。公立医疗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物流延伸服务的,应当按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向企业支付相关费用,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

  而眼下,扬州市中医院的门诊大楼二层“儿科”专科内,就设有药房,同时价格比外部药店贵出不少。

  带着疑问,记者致电国药控股有限公司服务热线,无人接听;致电“国药控股专业药房”门店,在问到为什么同样的药品价格都要比其他药店贵时,工作人员答复:“不清楚,我们没有做过市场调研”。随后记者致电“大参林百姓大药房”询问同样问题,对方表示“他们在医院里,价格肯定要贵一些”。

  记者再次致电扬州市中医院门诊导台,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对此事不清楚,需要询问总值班室及宣传科。”

  随后,记者分别拨打了总值班室和宣传科,宣传科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总值班室人员表示稍等下再回复。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任何答复。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成沫

(责编: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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