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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这类物品上报上交 逾期将依法从严惩处

发布时间:2022-08-23 16:50:00来源: 成都商报电子版

  原标题:发现这类物品上报上交 逾期将依法从严惩处

  8月18日至8月20日,成都公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枪爆危险物品集中清查收缴单元行动。

  在本次集中清查收缴单元行动中,公安机关深入林区、山区、射钉器销售企业、拓展营地及辖区重点场所全面摸清有条件接触和可能持有私藏、私制、贩卖枪支弹药人员,坚决收缴流散于社会的非法枪支。

  针对有狩猎习惯的邛崃市火井镇等山区、林区,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坝坝会、入户走访等形式,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了全面宣讲,敦促当地居民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猎枪、气枪等枪爆物品。

  同时,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电话(110),进一步拓展线索渠道,进一步消除重点地区枪爆安全隐患。

  行动以来,成都公安共排查枪爆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3810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2处。

  警方提示:违法枪爆危险物品包括军警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制式或非制式枪支及枪支零部件和弹丸、弩(以机械外力助力推箭的发射装置),以及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成都市公安局特通告如下: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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