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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净增超1亿户——市场主体汇聚发展澎湃动力

发布时间:2022-10-12 10:32:00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记者 鲁元珍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聚沙成塔,积水成渊,在经济发展的磅礴浪潮中,千万市场主体如同涓涓细流汇成江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蓄动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项项惠企政策精准落地,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了茁壮成长的空间,我国市场主体总量实现历史性突破。截至2022年8月底,登记在册市场主体达1.63亿户,相比2012年底的5500万户净增超1亿户,年均增幅12%。其中,企业从1300多万户增加至5100多万户,个体工商户从4060万户增加至1.09亿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不足70万户增长至222.5万户,增长了2倍多。这些强有力的数据印证了中国经济的蓬勃生机和强大韧性。

  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继续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广阔市场空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指引下,我国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竞相发展。截至今年8月底,我国民营企业从2012年底的1000多万户增长到4700多万户,翻了两番多,民营企业占比由不足8成提高到9成多。民营企业的整体实力也大为增强,不断有民营企业进入世界500强。

  十年来,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国依然是吸引国际投资的热土。我国坚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对外商投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制定实施《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给予充分的法治保障。截至今年8月底,我国外资企业数量已从2012年底的44.1万户增长到66.8万户,增加51.5%。

  这十年,不仅是市场主体总量持续增长的十年,也是其结构和质量不断调优的十年。

  改革,让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迸发。我国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随着各地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第一、二、三产业市场主体数量比为5∶10∶85,第三产业占据主导地位。

  创新,带来取之不竭的前行动力。以数字经济、智能产业为代表的新经济形态迅速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登记在册“四新经济”企业达2300多万户,占全部企业的46.4%;“四新经济”年新设企业由2012年的74万户持续增长至2021年的384万户,不断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积蓄新动能。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以前开办企业需要到市场监管、银行、税务、人社等多个部门窗口或网站分别申请填报,流程烦琐;现在一个‘一网通平台’同步办理多个事项,半天就完成了,很快就能拿到营业执照。”广东视源电子公司副总裁钟志强说,2021年,他们多次办理了子公司开办业务,对服务的变化深有感触。

  削减审批事项,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办事更加便捷高效……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背后,是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为其提供的“优质土壤”。

  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开启了我国“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此后,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简化住所登记、名称自主申报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有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注销便利化等改革大幅削减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极大提升了注册的便利化程度。

  改革以来,我国企业平均开办时间由1个多月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第96位跃升至最新的第31位;开办企业便利度排名从150位之后大幅跃升至第27位。我国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之一。

  健全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让市场主体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可持续。近年来,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监管效能不断提升,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成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基础。

  惠企政策持续发力

  今年5月,邱杰在深圳的咖啡店开业了。“回顾创业过程,我最感谢两项帮扶政策:一是免租金,二是免税。”他说。

  市场主体“青山常在”,是经济行稳致远的根基所在。近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内外形势挑战,党中央、国务院把“六稳”“六保”作为宏观经济的政策取向,紧密联系微观主体,在税收、金融、就业、社保等方面出台一揽子帮扶措施,一系列“组合拳”让惠企政策红利及时足额到达各类市场主体,为市场主体强信心、增活力。2020年以来,我国市场主体继续保持增长,净增3700多万户,占过去十年净增总量的35%,经济展现更大韧性。

  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出33条具体举措。地方版“一揽子稳经济政策措施”随之迅速出台——北京“稳经济45条”、浙江“稳经济38条”、甘肃“稳经济53条”、广东“稳经济131条”。更大力度增值税留抵退税、缓缴社保费、加大普惠小微贷款力度、小微企业普惠减税降费、减免物业房租……各大市场主体迎来政策“及时雨”,一系列实实在在的红利落入“口袋”。

  今年3月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设了歇业制度,为短期经营困难的企业设置了“缓冲区”,让市场主体“留得青山”,积蓄后续发展力量。各地方各部门结合企业实际运营需求,在保障物流畅通、降低经营成本、助力开拓市场等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这些助企惠企政策措施,不仅解急难,更为市场主体的长远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责编: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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