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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及五一假期京津冀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发布时间:2023-03-31 14:52:00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为确保清明节及五一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4月5日零时至4月5日24时、4月29日零时至5月3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一、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二、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外的其他危险货物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三、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总台记者 孙强)

(责编: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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