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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街道职责清单将向社会公布 辖区将实行网格化管理

孟竹 发布时间:2019-07-31 18:33:00来源: 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7月25日电(孟竹) 为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治理,固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接诉即办”工作机制,破解街道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7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对立法保障街道办事处在党领导的基层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推动党建引领“街巷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具有首都特色的创新改革法制化。其中,条例草案明确,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基层治理体制。

  不仅如此,条例草案明确,街道应当围绕群众诉求响应、重点工作、综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反映集中、本级难以解决的事项,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公共服务组织等共同做好辖区服务管理。

  同时,推动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的街道工作新格局。其中,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设置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平安建设、社区建设等工作机构,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并确定职责清单,向社会公布。涉及执法的,街道办事处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可以街道办事处的名义开展综合执法;街道办事处还可以协调有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设在街道的派出机构进行联合执法。

  目前,北京全市共有街道办事处152个,其中,中心城区101个、远郊区51个。条例草案中明确,街道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高于区级行政机关同级别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指标应当高于本区行政机关平均水平。

  推进“接诉即办”工作方面,条例草案指出,街道办事处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对居民诉求接诉即办。依托市民服务热线,根据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等因素,建立居民诉求处置派单制度,以居民诉求的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为依据规范激励、督査、考核工作。

  解决街道职责不清问题

  职责清单将依法向社会公布

  为解决街道职责不清问题,条例草案设立机构与职责专章,明确街道职责范围、赋权市政府确定街道职责清单和职责准入事项,规范街道内设机构和属地派出机构管理。

  街道组织调度区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快速解决群众诉求;明确街道对区政府工作部门设在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属地管理,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对区政府工作部门进行评价。

  此外,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实际,综合设置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平安建设、社区建设等内部工作机构,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申请设立事业单位开展政务服务、市民活动、诉求处置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的职责清单将依法向社会公布,还可以行使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街道办事处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赋权清单将向社会公布。

  街道拟对辖区实行网格化管理

  支持指导居委会开展自治工作

  条例草案指出,街道办事处可以将社区合理划分为若干管理网格,对辖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进“多网合一”,建立一体化的综合指挥平台,为街道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工作提供支持,及时解决辖区内群众诉求。

  考核方面,区政府统一对街道办事处工作进行考核,建立以辖区居民满意度为主、以居民委员会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评价为辅、监督检查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街道工作考核制度。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得单独对街道办事处工作进行考核。街道办事处则可以组织辖区单位、居民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区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纳入绩效考核。

  此外,条例草案还明确了基层共治机制和基层民主协商制度,规定由街道统筹辖区重大问题,支持和指导居委会开展自治工作,制定居委会任务清单,规范社区服务站和社区工作者队伍,鼓励社区志愿服务和社区服务类组织培育。

(责编: 胡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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