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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技师学院启动“乡村振兴”专项招生

发布时间:2021-04-21 10:10:00来源: 西藏日报

  为更好发挥技工教育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优势作用,为自治区培养一大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技能型实用人才,近日,西藏技师学院发布2021年度秋季学期“乡村振兴”专项招生计划。

  据了解,此次专项招生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特别是中餐烹调、农村电商、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汽车维修、机电一体化、民族服装与服饰等行业对人才的需求,通过采取“订单式培养”“工单式就业”开展“乡村振兴”专项招生。专业包括建筑测量、民族服装与服饰、美术绘画(唐卡方向)、汽车维修、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焊接加工、酒店服务、烹饪(中式烹调)、会计、电子商务等,每个专业均按计划招收30人,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全免,可凭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申请国家助学金。

  在培养模式方面,此次专项招生的培养层次为高级工,学制三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毕业时颁发西藏技师学院毕业证和相关专业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此外,通过西藏技师学院“乡村振兴”专项招生录取的学生,经过三年学制教育成绩考核合格毕业时,由各市地人社部门按照户籍归属地或定向培养地统一安置就业,落实国家对技工院校毕业生相关待遇。

  按照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招生对象为西藏各乡镇农村户籍应、往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5周岁,且能遵守学院半封闭式全日制管理规定与正常教学秩序。招收对象由新生户籍所在地或定向培养地的地市人社部门负责推荐,可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已脱贫摘帽的建档立卡户子女,原则上各乡镇推荐人数不得少于1人或各地市人社部门推荐人数不得少于45人,统一填报《西藏技师学院“乡村振兴”专项招生推荐表》。此外,新生需按照“乡村振兴”专项招生实施方案中的《体格检查表》到所在地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加盖有效公章。报名时,新生持加盖户籍所在地或定向培养地的县(区)人社部门公章的《西藏技师学院“乡村振兴”专项招生推荐表》及《体格检查表》,在5月15日之前,到西藏技师学院招生就业处(301)进行报名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

  录取时,由西藏技师学院招生录取组审查新生上交的推荐表及体格检查表,按所报志愿依次录取,5月31日将拟录取名单在区人社厅官方网站及西藏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值得注意的是,已被专项招生录取的新生,不得再参加2021年区内其他任何形式的招录或招生考试,新生录取后也不能转入其他类别专业。

  咨询方式:0891-6726904、18908900879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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