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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全力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守护生态家园构建和谐社会

央金 发布时间:2020-08-06 14:59:00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黑颈鹤、雪豹、盘羊、棕熊……雪域高原有着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说得更贴切一点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近年来,拉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积极开展了各类宣传活动,依法对管辖区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科学研究等进行了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拉萨市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出了重要贡献。

  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野生动植物保护氛围

  “你好,我发现了一只猴子,它看上去精神状态不好,好像受伤了,麻烦你们派工作人员过来看一下。”近期,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接到了热心市民的电话。接到电话后,该局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工作人员仔细检查,断定猴子无受伤迹象,经工作人员辨认,猴子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猕猴。目前,在曲水动物园区饲养员的精心照顾下,猕猴健康状况良好。因猕猴性情较为暴躁,工作人员计划待猕猴具备放生条件后,将其送往山南市或林芝市放归大自然。

  野生动植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是全球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植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拉萨市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逐步形成了人人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拉萨市自然环境总体状况良好,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效果明显。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破坏现象和行为大幅减少。为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2006年国家采取了补偿的办法,西藏自治区结合实际出台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政策,为有效落实相关工作,2018年将补偿工作承保给保险公司, 2019年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已落实资金共计1025万余元。

  紧抓管理落实

  生物资源多样性保护取得实效

  万物相形以生,众生互惠而成。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为更好地保护野生动植物,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保护管理责任措施,切实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保护管理流程及制度,坚持审核转报程序,依法办证。开展了重点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联合协同森林公安等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以“爱鸟周”为契机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政策法规的相关宣传。

  近年来,各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保护成果日趋显著。通过湿地、野生动物第二次调查及保护区日常监测数据显示:区域内黑颈鹤等主要保护物种栖息地得到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着自然状态。目前,拉萨市雅江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黑颈鹤数量由建区之初的几百只上升到现在的2000余只。自1993年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来,拉萨市加大了黑颈鹤等珍稀湿地鸟类的保护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科学开展机构建设

  不断提升保护区管理水平

  自拉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建立以来,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得到了持续有效的开展,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保持着持续稳定增长。

  为有效杜绝拉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传播,在各县(区)及保护区内设立了两名以上的监测人员和巡护人员,制定了相关制度、签订了管理协议;配备了观察巡护设备,切实做到了责任到人、巡护到位、监测到岗。保护区内巡护人员对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集群活动区等进行野外巡护和监管,同时在候鸟栖息密集的林周县设立了10个投食点,购买了3万余元的粮食开展投食,确保候鸟种群及其栖息地安全。严格落实24小时不间断监测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截至目前,拉萨市未发现一例野生动物疫情。为切实落实野生动物救护工作,不断提升对野生动物的救护能力和水平,近年来,拉萨市在达孜区和曲水县分别建立了两所野生动物救护站,曲水县救护站自建立以来已成功救助野生动物44只。相关部门计划于2020年在拉鲁湿地新建一处野生动物救护点,为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添油加力。

  同时,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向社会公布了违法举报电话,加强了对餐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场所的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开展常态化排查,查处非法养殖、出售、收购、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经营、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责编: 贾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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