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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林周县林草局成功救助一只小雪豹

发布时间:2021-07-29 09:49:00来源: 西藏日报

  近日,西藏拉萨林周县林草局接到救助电话,称林周县旁多乡达龙村牧民发现一只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雪豹,请求救助。接到电话后,林周县林草局工作人员联合旁多乡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发现该野生动物精神状态不佳,放归野外不具备自主生存能力,见此情况,林周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拉萨市林草局。拉萨市林草局为避免延误最佳治疗时间,立即对接位于曲水县的西藏拉萨净土健康动物保护园,并将其送至该动物园,经动物园兽医和饲养员初步确认,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雪豹,小雪豹年龄为1个月左右,体长约60厘米,重约5斤,无外伤,但存在无法排便情况。因送至及时,饲养员立即实施了救助,并喂食了奶粉。

  拉萨市林草局三级调研员严芳表示,此次成功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雪豹,充分体现了拉萨市林草局近年来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宣传的成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预防疫病传播的知识,使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局面。

  全民生态意识不断提高,市民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参与度增强,拉萨市林草局向社会公布了违法举报电话(0891—6363739、6345729),发现受伤、病弱、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要及时报告,确保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救助,逐步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餐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场所的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开展常态化排查,查处非法养殖、出售、收购、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经营、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下一步,拉萨市林草局将继续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适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保护好拉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拉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猎捕网具,对于流入市场内的非法销售的猎捕网具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纳入监管范围,及时进行查处;加强普法宣传,引领正确的舆情导向,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切实让公众从思想上增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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