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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警示教育 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发布时间:2020-12-18 10:00:00来源: 西藏日报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汲取杜江、孙宝祥、格桑邓珠案件教训,坚决扛起‘两个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常抓不懈,严防小节演变成大错。广大党员干部要经常用‘老西藏精神’、党的优良传统鞭策自己,始终铭记‘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牢牢守住廉洁自律这条共产党人当官从政的底线,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拒腐防变……”近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拉萨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100余人到会接受警示教育。

  据了解,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西藏在反腐败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紧盯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要岗位,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共处置问题线索396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98人,移送检察机关31人,其中,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129人,同比增长9.3%,向检察机关移送县处级以上干部11人,同比增长83.3%。

  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西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治”同向发力,注重把办案与加强警示教育、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准确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促进完善治理。自治区纪委监委于3月初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意见》,明确把开展纪检监察建议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和推动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抓手,要求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摄制警示教育专题片、编发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督促开展党组织生活、进行提醒谈话函询、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旁听法院庭审等多种形式,做深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同时,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并把受教育对象延伸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及腐败易发多发部门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断拓展警示教育覆盖面,增强辐射力,提高实效性。

  “我们探索建立由各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协同配合、明确职责细化清单、制作台账分类管理、及时沟通信息共享、督办指导跟踪问效的‘1+4’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机制规定了以案促改的范围、形式、内容、程序和要求,督促案发单位对照典型案例,及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使干部存戒惧、守底线,深检视、促提升。

  今年6月,自治区档案馆(局)原党委委员、副馆长索南加因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制订工作方案,印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自治区档案馆(局)党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刻剖析案件背后监管缺失、制度漏洞等普遍性、系统性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从严从实开展警示教育,重塑西藏自治区档案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们将时刻自警自省,把清正廉洁作为底线红线,做到慎独、慎初、慎交友,牢牢守住做人、处事、用权的界线底线,严防从思想‘滑坡’走向违纪违法的不归路。”自治区档案馆有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以来,交通运输系统连续发生索朗群佩、王锦河、永吉、何黎峰等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污染了交通系统的政治生态、侵蚀了党的肌体、腐蚀了干部初心,教训惨痛、发人深省,整改必须触及灵魂。”日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会议通报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永吉、何黎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检查调查的决定。自治区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严的党性要求、更强的组织纪律性,聚焦问题、以案促改,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以管党治党实际成效促进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防止整改走形式、走过场,西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以案促改纳入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工作重点,坚持一案一回访,及时进行“回头看”,坚决防范和纠治整改要求“一提了之”、整改报告“一写了之”、警示教育大会“一开了之”等问题。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3份,督促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0余场,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70余次,查找并整改问题300余个,3万余人次党员、公职人员现场接受警示教育,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30余个,使案发地区、单位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压实,有效发挥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责编: 常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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