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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正有序进行

发布时间:2024-03-05 08:57: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普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对于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对于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对于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强国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资料图:位于西藏拉萨的布达拉宫

  据悉,为规范、高效、高质量完成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普查)工作,西藏自治区制定《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相关工作正按方案要求,逐步推进。

  方案显示,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第一阶段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主要任务是建立普查机构,开展培训、试点工作;第二阶段为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第三阶段为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西藏自治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普查范围是西藏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分六个类别。

  普查期间,将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复查;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开展调查;依法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开展普查成果汇总;建立西藏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共享;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开展普查宣传,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资料图:位于西藏札达县的古格王朝遗址

  此外,方案还对普查目的意义、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成果、普查组织实施、普查质量管理、保障措施等相关工作作了细化、部署和阐释。


资料图:位于西藏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内的时轮金刚坛城局部

  相关负责人介绍,西藏自治区文物普查办公室已完成第四次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将在4月1日开始在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开展“全类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为今年全面铺开实地调查做好准备;计划在拉萨举办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对各地市普查队进行系统培训,培训一批文物普查骨干,培训合格颁发普查证书,实现持证上岗,提升专业水平,建强普查队伍,确保普查质量;5月1日开始在西藏全域全面开展普查。在普查过程中,加大阶段成果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动员社会各界支持、积极参与普查。(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佳豪)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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