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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林委员:建议设立“企业家日”

发布时间:2023-03-10 14:52:00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茜)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等民建、工商联界别委员时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副主委王桂林对此感触很深,提交提案建议将“11月1日”确定为我国“企业家日”,鼓励企业家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承接使命、勇立潮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王桂林认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形成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让企业家有稳定的预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

  他说,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历程中,企业家是最具活力和创造性的弄潮儿,在推动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正是因为重视民营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家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特质,中国才成为世界制造大国。当前,我们踏上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面对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时代召唤广大企业家振奋精神、放开手脚,再立新功。要树立对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支持企业家扛起新时代赋予的重任,中国的制造大国将会成为制造强国。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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