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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次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8月11日启动

发布时间:2022-08-03 10:09:00来源: 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8月2日电 (尹星云)今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联合印发《北京市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遵循播音主持专业人员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突出专业特点,完善职称评价机制,为他们量身定制清晰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申报人可自选代表作参与职称评审。改革后,首次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将于8月11日启动。

  完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

  播音主持专业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的形象,承担着坚持正确导向、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职责。

  本次改革明确,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一级播音员主持人、主任播音员主持人、播音指导。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可自选代表作参与职称评审

  本次改革坚持把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重点考察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境界、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注重评价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在正确传递党和国家声音、正向引导社会舆论、塑造主流价值观、真实报道传播、实践媒体融合、展现时代风貌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并按照不同层级、不同专业播音主持人员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合理确定评价重点。对初、中级职称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着重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实务能力;对高级职称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在全面考察实践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学术水平、影响力和业绩成果。

  改革后,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可将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建立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明确不同岗位、不同层级职称评审所考察的代表作类型,注重代表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的代表作可包括参与主持的固定常设栏目、节目,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课题报告、专业论文、专著教材等。

  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本次改革明确提出,申报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应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其中,符合二级播音员主持人基本标准的,可视为取得二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本次改革还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在北京市所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其他提供视听服务的机构中从事播音主持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播音主持系列职称,进一步扩大了职称评审的覆盖面。

  同时,北京市还建立了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对在宣传思想、新闻舆论战线上作出重大贡献或者急需紧缺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坚持社会化行业评价 强化企事业单位推荐聘任

  为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本次改革坚持“个人自主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政府指导监管”的社会化评价机制,加强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人事管理。

  播音主持专业人员申报职称时,申报人工作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在网上审核申报人填写的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推荐,完善工作单位审核推荐环节,简化申报人资料打印、公示及申报材料线下签章上传等手续。

  播音主持专业人员通过评价取得北京市职称证书后,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另外,用人单位要强化聘后考核管理,结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结果,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没有履行好岗位职责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降低聘用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

  对职称评审违规违法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为维护北京市职称评审的公信力,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营造权威、公平、诚信的评审环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建立联动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复查核查、社会公示等方式,对在职称评价中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坚决抵制和打击在职称评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加强职称评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

(责编: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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