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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医疗制度农牧区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8-01-30 09:04:00来源: 中国新闻网

图为西藏儿童在医院就诊。 何蓬磊 摄

记者从西藏“两会”获悉,目前,西藏农牧区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75元(人民币,下同),农牧区医疗制度县、乡覆盖率均达到100%,这标志着农牧区医疗制度已覆盖全体农牧民。

据了解,过去五年,西藏自治区推进差异化个人缴费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筹资部分(20元)由县级财政补贴,将贫困人口20种门诊特殊病种产生的医疗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报销补偿70%,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

西藏自治区还推行费用结算便民服务,所有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当场核销,县医院实现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推行地市区域内异地结算。西藏还不断完善农牧民大病补充商业保险保障机制,由自治区财政出资为农牧民购买大病补充医疗商业保险,年投入总额达4600多万元。

图为医生在病房询问病人的病情。林芝市宣传部供图

西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王云亭表示,将继续实施乡镇卫生人员生活补助和乡村医生补贴政策,对乡镇医护人员按照地区类别分别发放每月600至1400元的生活补助,对所有村医按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补助。从2017年7月1日起,对海拔4500米以上村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发放2至6万元的特殊岗位奖励补贴。

(责编: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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