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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药监局优先备案防疫用藏医医疗制剂

发布时间:2021-08-24 09:38:00来源: 西藏商报

  为充分发挥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的有效作用,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将对防治新冠疫情用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实行优先备案。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藏医药防治方案的通知》,其中收集整理了用于新冠感染辅助治疗的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品种。自治区药监局及时下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时期申请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备案特别程序》,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备案程序,共对21家医疗机构的26个品种核发了146个备案号,有效期半年。

  自治区药监局提醒各藏医医疗机构,要按照《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藏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积极开展上述品种的备案工作,自治区药监局将对相关制剂品种优先予以备案。

(责编: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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