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通过民主改革完成了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实现政教分离,落实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活佛作为国家公民,以个人身份或代表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由各级政府依法管理。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先后出台了关于活佛转世的管理规章。
藏传佛教各教派、各地区都开展了活佛转世活动。西藏的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十六世噶玛巴、五世德珠、六世热振活佛,四川的三世戈教活佛,青海的九世赛赤活佛,甘肃的五世嘉木样、六世贡唐仓活佛,云南的五世让迥活佛等转世活动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顺利进行。
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于1989年1月28日在西藏日喀则圆寂。1995年12月8日,按照宗教仪轨、历史定制、金瓶掣签和中央批准的原则产生的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Chos kyi rgyal po,1989-)在西藏拉萨举行了坐床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