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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3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预期3%左右 提振住房消费信心

发布时间:2023-03-15 15:52:00来源: 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南京3月14日电 近日,江苏以省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名义印发202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2023年全省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同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住房消费信心。

  实施意见明确了13个设区市和16家省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价格调控工作任务。就设区市而言,价格调控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健全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坚持抓好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切实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分析,有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等。其中明确完善蔬菜储备制度,探索建立食糖储备制度,并根据市场供需和价格情况及时投放,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因城施策,优化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并纳入“一城一策”修订方案,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切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物业管理中的价格监管。

  实施意见还提出,设区市要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地方营商环境,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

  对于16家省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施意见提出了稳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强化“菜篮子”商品供应等10项任务。其中提出稳定粮食生产,全省粮食播种面积8100万亩以上、总产750亿斤左右;支持建设200个左右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指导各地推进农贸市场“平价菜摊”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抓紧研究中长期治本政策,推动促进房地产发展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提振住房消费信心。

  在落实困难群众和重点群体生活保障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要动态评估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深化精准资助,切实增强受助学生的获得感。推进资助立法工作,开展学生资助条例立法调研。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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