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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及时清除披着金融创新外衣的“毒疮”

发布时间:2022-11-23 10:00:00来源: 新京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11月22日表示,打击金融犯罪仍面临诸多挑战,检察机关将依法从严惩治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活动,持续关注金融创新中的犯罪风险,及时清除披着金融创新外衣的“毒疮”。

  区块链、元宇宙等金融创新可能潜伏着犯罪

  在当天举行的2022年金融街论坛年会“治理体系与金融稳定”平行论坛上,张晓津在演讲中表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6964人,金融诈骗犯罪3352人。

  张晓津说,金融犯罪类型不断翻新,专业性越来越强,从P2P到区块链、元宇宙,从私募基金到“影子银行”,凡是有金融创新的地方,就可能潜伏着金融犯罪。社会对金融创新,尤其是其中的违法犯罪有逐步认识的过程,这也导致了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不断出现。

  另一方面,金融犯罪人员反侦查能力强,作案手段隐蔽,操纵证券市场等一些犯罪中呈现出“链条化”趋势,各环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导致金融犯罪取证难、认定难、追赃难。面对困难挑战,更需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不断强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共识与合力。

  持续关注金融创新中的犯罪风险

  张晓津表示,检察机关将坚持全面从严打击金融犯罪,准确把握金融本质,依法准确认定各类金融犯罪,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妥善处置化解风险,贯彻全链条惩治要求,依法从严惩治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活动,持续关注金融创新中的犯罪风险,及时清除披着金融创新外衣的“毒疮”。

  绝大部分金融犯罪是行政犯,金融行政法的规定是认定金融犯罪的前置法,各个层次的金融立法工作都可能直接影响刑事司法。张晓津表示,检察机关将结合办案积极参与金融立法工作,共同推动金融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推动信息共享,加强数字监管

  围绕融入社会治理,张晓津表示,检察机关将出台务实举措,稳妥推进金融领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及时发布金融犯罪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加强金融法制宣传教育。

  张晓津提出,防范金融风险应注重抓小抓早,做到防微杜渐,通过前端监管,更好地防止小案件累积成大风险。

  张晓津建议,推动信息共享,加强数字监管。完善行刑衔接,强化专业合力,共同有效应对专业化金融市场对执法司法工作提出的各种新挑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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