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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成功办理 今年首例生态损害赔偿案

发布时间:2021-11-02 10:21:00来源: 青海日报

 

  10月29日,记者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黄南藏族自治州今年成功办理了首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该案实现一次性磋商成功,达成赔偿金额为553209.68元。

  黄南州今年首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为河南县高原明珠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县优干宁镇2号砂石矿)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放场外污染草原的生态损害赔偿案。今年,该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河南大队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环评批复要求收集处理洗砂废水,而是将洗砂废水直接排放到厂外,污染了草场。随后,黄南州生态环境局立即立案审查,并启动了生态损害赔偿工作。通过前期调查、专家评估及双方磋商后,该公司积极回应和表态,表示已深刻认识到环境污染行为的严重性,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制定了修复方案。按修复方案,该企业对非法开挖的排水沟共计743.21m^3的土方进行回填,对破坏的6473.72m^2草场进行生态修复,修复工作待明年开春后实施并组织验收。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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