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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医疗保障

孙文娟 发布时间:2020-05-21 10:22:00来源: 西藏日报

  西藏医疗保障部门自成立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立足保障功能,采取综合措施,着力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在缓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西藏医疗保障部门具体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起到了什么作用、取得了怎样成果?就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多默。

  记者:“两不愁三保障”中的基本医疗有保障指的是什么?

  多默: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贫困人口患了常见病、慢性病能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总的来说,就是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

  记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是什么?

  多默: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具体目标任务为农牧区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医疗保障受益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更加有力。一是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分别达到100%。二是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全面落实,保障水平整体提升,城乡差距逐步均衡。三是大病保险加大倾斜力度,通过对农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保险降低起付线、提高支付比例、取消封顶线等综合措施,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四是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强倾斜救助力度。五是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目录外个人费用负担。六是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更加便捷。

  记者:如何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多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这是“基本医疗有保障”对医疗保障的基本要求,是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的核心指标。为确保西藏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医疗保障部门要全面摸清参保底数。医保联合卫健、扶贫、民政等部门加强数据比对、摸清底数,完善身份标识和专项台账。国家和自治区通过倾斜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的形式,建立了覆盖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对贫困人口实行资助参保政策。将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按照“摘帽不摘政策”的原则,对其参保缴费给予定额补贴,贫困人口有多重困难参保身份的,缴费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资助参保资金统一通过医疗救助渠道解决。加强和改进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宣传。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讲明惠从何来、惠在何处,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对贫困人员的特殊关心关怀和医保政策宣传到位。

  记者:请介绍一下具体制定了哪些特殊医保扶贫政策来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多默:我们重点聚焦西藏贫困地区和因病致贫返贫等贫困人口,精准施策、综合保障,做好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切实提高农牧区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基本医保对贫困人员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同时,贫困人员在统筹区内符合规定的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提高5%的报销比例;增强贫困大病患者保障能力,农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对贫困人口实施倾斜性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年度救助限额,普通医疗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4万元,达到每年10万元。在此基础上,对个人及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实行重特大医疗救助,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5万元,达到每年20万元。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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