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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有力监督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发布时间:2021-01-04 10:32:00来源: 西藏日报

  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日喀则市聂拉木县门布乡孔措村“两委”班子擅自决定平分扶贫生态岗位资金问题引发广泛关注。通报显示,2019年,该村“两委”班子私自收回57户生态岗位资金44.8万元,并将其中44.61万元平分给全村370余人,剩余0.19万元用于其他村务支出。2020年4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次旺仁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米玛,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次旦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资金已收回并重新全额兑现。

  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脱贫攻坚工作指标、目标完成情况,紧盯中央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断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持续防范和纠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2020年1至10月,全区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77起50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人。

  树好靶,在“督”上下功夫

  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从源头找问题,派出由厅级干部带队的专题调研组对日喀则市仁布县、山南市乃东区开展为期20余天的“解剖麻雀式”调研,着力发现和纠治脱贫攻坚领域成因复杂、单靠基层力量解决不了的问题,以及材料多、检查多、考核多等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的扶贫领域问题。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在梳理汇总近年来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后,专门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印发监督任务清单,列出需重点监督的事项,确保做到“点对点”靶向监督。同时,围绕监督检查内容、范围、措施、要求等,组织专题培训,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有效监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我们坚持把巡视整改同专项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对整改工作全程监督、抵近监督、逐项精准监督,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及时督促提醒,不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截至去年10月底,中央专项巡视及“回头看”移交的16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

  为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以有力监督确保“四不摘”,自治区、地市两级纪委监委按照“地市由自治区负责、县区由地市负责”的原则,联合相关扶贫职能部门成立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7个地市、40家区直单位党组(党委)、25家派驻区直单位纪检监察组、74个县区及扶贫重要职能部门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371个、问题线索61件。

  架准箭,在“惩”上有力度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严重的政绩观错位,既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也违背党的初心使命。”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卫东表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方面,紧盯政策落地、项目推进、资金使用、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对作风不严不实、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从重处理。

  与此同时,为防止脱贫摘帽“一摘了之”,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自治区纪委监委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加强对脱贫攻坚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如果任其滋长蔓延,就会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防并举,在持续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大警示震慑力度。去年以来,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66起134人,切实起到了查处一案、震慑一域、教育一方的目的。

  绷紧弦,在“常”上做文章

  按照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有关部署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监督后劲,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日常监督,完善制度机制,切实“防未病”。

  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协同,建立健全委机关有关部门、派驻监督检查组、驻在单位党组(党委)联动机制,通过集体约谈、走访调研等方式,不断传导压力,推动相关单位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同时,强化对口支援协作,完善和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定期与北京、广东、天津等3省市纪委监委沟通,及时通报扶贫领域援藏干部、援藏项目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受理情况,共同加强对援藏干部、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区‘一盘棋’的监督格局,是确保‘常’和‘长’的关键。”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破解少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底气不足、定位不准、手段单一、效果不好的问题,在2019年底召开的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季度分析例会上,自治区纪委监委对2019年扶贫领域“零立案”“零查处”的10个县(区)纪委监委进行了通报。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编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4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并印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实际,透过案例本身看案发原因、本质、规律及呈现形式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新方式方法,坚决防范和纠治在扶贫领域“伸黑手”“动奶酪”等行为。截至目前,2019年被通报的10个县(区)纪委监委均实现了立案、查处“零”的突破。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纪检监察所有工作都要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来展开。”前不久,西藏正式宣布74个贫困县(区)全部实现摘帽,6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自治区纪委随即召开常委会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紧盯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坚持脱贫不脱监督,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创新监督,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进一步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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