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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财政持续发力“三农”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2 11:24:00来源: 西藏日报

  2016年以来,西藏自治区财政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及时总结经验,修订完善支持政策,不断构建和完善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体系。政策体系的构建和稳定实施,不仅为全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西藏“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做好“三农”工作等工作提供了系统性的政策参考依据。

  财政资金是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以及“三农”工作的“军需粮草”,保障好资金投入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做好“三农”工作最重要的环节。特别是在西藏自身财力十分有限的前提下,如何有力保障“三农”工作资金需求成为西藏取得“三农”工作胜利的关键所在。自2016年起,自治区财政从全区实际出发,稳步推进以自治区级为主的区、市、县“三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优先保障“三农”工作。

  “三农”其中“一农”即农民。为了促进西藏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2016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坚持把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结合现行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天然林保护工程、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通过统筹中央对民族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等资金,为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草原监督员、村级水管员、农村公路养护员、城镇环境保护保洁员、村级环境监督员、厕所保洁员、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员等生态保护专职岗位,从而让贫困群众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双赢”目标,有效弥补了扶贫产业项目成长时间长、发挥效益慢,不能及时促进农牧民增收这一“短板”。 据了解,2016年自治区财政安排全区生态保护岗位50万个,2017年安排岗位62万个,2018年安排岗位66.66万个,2019年安排岗位65.5万个,2020年安排岗位65万个。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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