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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青海省部分地区实现异地就医医保门诊直接结算

发布时间:2021-02-08 09:16:00来源: 新华网

  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月1日,青海省开通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和青海省直单位职工医保省外普通门诊就医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图为群众在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事大厅内办理业务。新华网发

  青海省医保参保人员如需办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业务,可手机下载青海医保APP并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直接扫码结算,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如不方便使用青海医保APP,可在原参加医疗保险医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结算。退休后在异地安置并已办理省外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的青海省干部职工,不需另行办理备案手续,由各地医保部门直接认定。退休后在异地居住,尚未办理省外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的干部职工,可通过原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享受省外异地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在青海省外医院门诊就医时,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将从个人医保账户直接划转,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需要通过在医保电子凭证绑定银行卡支付,也可通过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和现金支付。

  据了解,青海省将力争在六月底前开通西宁市、海东市、海南藏族自治州3个市(州)职工医保和青海省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及零售药店购药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同时,逐步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病慢性病跨省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责编: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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