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 > 时政要闻

【统战新语】【统战史话(128)·爱国统一战线】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2021-11-02 09:07:00来源: 统战新语

  背景导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爱国统一战线(2002年11月—2012年11月)

  以党的十六大召开为标志,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统一战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推动统一战线形成团结、稳定、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2006年7月中旬,各有关部门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10月,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牵头,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等13个部门组成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专项督查组,分6组赴5个民族自治区和云南等6省进行专项督查,并对各地民族工作的发展提出指导意见。

  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和国家在编制“十一五”规划中,第一次编制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3个国家级专项规划。

  2005年6月10日,有关部委印发了《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

  2006年下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2009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

  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对未来10年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截至2008年,西部大开发以来民族地区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77899亿元,其中2008年达18453亿元,比2000年增长5倍,年均增长23.7%。

  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团结奋斗,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跃上新台阶,实现跨越式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10年,是民族地区获得支持力度大、发展快、群众得实惠多的重要时期。

  经济实力明显增强,2010年,民族八省区地区生产总值约4.2万亿元,财政收入达到4098亿元,年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增速,其中内蒙古连续九年增速居全国之首。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初步形成,新疆的油气、棉花,内蒙古的乳业、煤电,广西的蔗糖、蚕茧,云南的花卉、烤烟,青海的钾肥,产量都稳居全国之首,为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片.png

  2006年7月1日青藏铁路建成通车。图为7月1日11时20分许,由拉萨发出的“藏2”次列车通过拉萨河特大桥。

  基础设施快速增长,一大批交通、水利、通信等重大项目相继建成,四通八达、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网络初步形成。至2010年底,民族地区公路总里程达到91.4万公里,乡镇通公路比重达到99.5%,建制村通公路比重达到96.6%。青藏铁路、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等一大批标志性工程建成投入使用,重大水利、能源、通信设施建设也全面推进。

  民生大幅改善,民族地区教育办学条件极大提高,“普九”任务顺利完成,“两免一补”政策全面普及,少数民族考生升学率稳步上升,内地新疆班和西藏班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在西藏实现全覆盖,新疆、宁夏等地覆盖面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已从2001年的3076.8万人下降到1452万人,西部地区9400多万人的饮水问题得到解决。

图片.png
图为青海省玛多县的冬格措纳湖。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青海三江源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系列重大生态工程扎实推进,保护范围不断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以来,累计安排投资136亿元,工程区植被覆盖率平均增长14个百分点,产草量增长68%。素有“千湖之县”美誉的黄河源头第一县-玛多县,又开始呈现出湖泊星罗棋布、水草丰美的景象。民族地区作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其整体生态恶化趋势已得到初步遏制。

  对外开放日益加深,在1.9万公里的边境线上,民族地区着力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流域、图们江地区、中亚地区等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相继举办了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开启了北部湾经济区、喀什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新局,为构建我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国家通过各种政策措施,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支持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创新,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的建设也有了长足的发展,成为了衡量少数民族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

(责编: 陈卫国)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