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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读懂良法善治】快评: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

发布时间:2022-09-23 20:00:00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的原创性贡献,从社会治理生动鲜活的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提炼经验,大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基层社会治理应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党委领导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拱心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北京市通州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以良法善治推动副中心高质量发展。近年来,通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先后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执法责任制落实等开展专项督察,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州区人民法院将“双百分百党建引领诉源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下大力气推进落实,与各乡镇街道党委、辖区单位、公司企业、村居社区的党组织共建,通过搭建桥梁、普法宣传等方式,分享诉源治理经验与成果,今年1-8月全院收案量同比下降约25%,诉源治理成效逐步显现。这启示我们,要以党的领导统揽基层社会治理全局,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党组织向最基层延伸,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坚强保证。

  基层社会治理应大力夯实法治化基础。“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治能把社会治理主体和对象纳入法治轨道,从而形成有序、稳定的法治秩序,从而达到社会治理的预期目标。在现代社会,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最佳途径和有效方式。社会治理法治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历史上,通州区张家湾镇因漕运而繁荣,今时今日的张家湾镇则在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上再次焕发蓬勃生机。但伴随着高速转型发展,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大,“接诉即办”诉求量高位运行,涉法涉诉问题频发。今年2月24日,张家湾镇一核多元共治中心成立,通州区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枫桥式公安警务室”、老赵(镇司法所所长)工作室、专职律师等法治力量与资源相继入驻,它们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解决群众诉求。半年来,全镇初信初访量同比下降54%,1-8月考核周期民生类诉求量同比下降超30%。这启示我们,基层社会治理的环境越是复杂,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改善治理方式、提高治理能力,越要坚持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确保社会治理现代化行稳致远。

  基层社会治理应注重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捋顺千条线,才能用好一根针。这既是基层的真实写照,也给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如何绘制好基层社会治理的“工笔画”,必须从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上下功夫。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充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建设智能高效、暖心贴心的副中心政务大厅,以智能化方式整合多个治理主体,持续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和区级证明事项,推进服务流程环节优化,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实现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张家湾镇积极打造“党建引领 多元有你”基层治理模式,探索协调多元主体参与联合会商、部门协办等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村民普法教育宣传、重点群体维稳等工作。半年来,已协调各多元主体参与研判“接诉即办”重难点工单827件,解决群众矛盾纠纷332件。这启示我们,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核心理念应是共建、共治、共享,必须坚持以人民为核心。同时,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责编:陈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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