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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海:推进慈善公益事业创新发展

王云海 发布时间:2021-09-15 08:42:00 法治日报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慈善公益事业是实现第三次分配的重要要素,关系到党的共同富裕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国家的三次分配制度能否贯彻落实。全社会应紧紧围绕促进人民群众共同富裕这一宏伟目标,从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四个维度,推进中国特色慈善公益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以共同富裕的使命推动慈善公益事业理念创新。“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当中国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性目标后,共同富裕就成为了新的目标和必然追求。共同富裕不只是生活的富裕富足,而是全体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双重富裕,这离不开慈善公益事业的创新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首先要实现理念创新,要树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益事业理念,进一步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进一步树立“帮助他人、相互成就”的慈善理念,进一步激发企业等社会力量“热心公益、回报国家”的社会责任。

  以共同富裕的目标推动慈善公益事业制度创新。经过多年发展,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慈善法的颁布实施,为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奠定了法治基础,从法律维度规定了公益捐赠和慈善活动相关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和保障机制。新时代对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各级政府要更加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立足中国特色,从政府、企业、个人等多个层面、多个维度创新慈善公益事业制度。各级政府应成为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引导者、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类企业和机构在追求商业价值的同时,也要关注社会价值和公益价值,社会衡量企业的价值标准要更加注重其在发展过程中对社会的整体贡献;要进一步完善个人税收制度,鼓励更多先富起来的人热心公益、热心慈善,采取多种途径回报社会,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公益”的新时代慈善公益文化氛围。

  以共同富裕的内涵推动慈善公益事业的组织创新。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必须依靠慈善公益组织的能力建设和创新驱动。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发布的《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20)》,截至2019年8月31日,全国民政部门等机构共认定与登记慈善组织5511家,其中1260家慈善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我国实名注册志愿者总数达到1.69亿人,累计志愿服务时间为22.68亿小时。从以上数据的发展趋势看,中国现有的慈善公益组织和服务有了长足的进步。从促进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内涵上看,中国的慈善公益组织还需要进一步开拓创新和发展壮大,要不断提升各级各类组织的运营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慈善公益组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不断提升组织的整体公信力和影响力,使其真正成为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公益事业创新发展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以共同富裕的动力推动慈善公益事业的技术创新。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慈善公益事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应用场景,以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可以与慈善公益事业深度融合,助力慈善公益事业的过程和目标实现数字化和智慧化。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让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更透明、更严谨、更有信用,大数据和算法能够更加准确地分析和掌握社会弱势群体的分类需求,人工智能可以让慈善公益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实现智慧化和个性化。技术的创新迭代可以不断提升政府在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上科学决策的能力,为促进全社会的共同富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力。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

(责编: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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