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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绿色发展 安徽为生态环境筑起法治屏障

发布时间:2022-08-02 11:15:00来源: 人民网-安徽频道

  人民网合肥7月30日电 (胡雨松)围绕水、气、土及固体废物确立“6+1”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联合沪苏浙在制药工业大气排放等领域出台长三角一体化标准……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成效进行介绍。

  2021年以来,安徽省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聚焦水、气、土、固体废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立了以《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构成的“6+1”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

  同时,安徽省地方环境标准得到不断加强。制定出台《安徽省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制定清单》,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制定工作中长期目标。一年来,申报立项地方环境标准30余项,出台地方环境标准数量超过前两年总和。组织制定《甘薯淀粉加工废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25项标准,其中《甘薯淀粉加工废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为国内该领域首项标准。首次与沪苏浙联合制定《制药工业大气排放标准》等3项长三角一体化标准。推荐安徽省10名专家加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处于全国第一方阵。自《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已实现全省16个省辖市案例实践全覆盖,累计办理199起赔偿案件,赔偿金额达2.2亿元。

  下一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将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能,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大力弘扬生态环保法治文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责编: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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