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达赖喇嘛的 “中间道路”
1987年9月21日,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在美国国会众议院人权小组委员会上发表了所谓解决“西藏问题”的“五点和平计划”,在认为西藏历史上即是一个独立国家的基础上,提出“使整个西藏成为中国与印度之间的一个‘和平区’和‘缓冲国’”的方案。将中国的领土西藏变成中国与印度之间的缓冲国的说法,最早是由英帝国主义提出的。他们曾入侵西藏,企图将西藏变成他们的殖民地。后来,印度反华势力也不断发此谬论,自然是梦想吞并“麦克马洪线”以南的中国领土。达赖喇嘛捡起了“和平区”和“缓冲国”论,说是在此实现之前,中国可以在西藏保留少量的防御性军队,此后,则要“把其军队和军事设施从这个国家撤走”,“让在藏区定居的中国人返回中国”,同时“就西藏未来的地位举行谈判”。他为西藏规划了一段过渡性的半独立时期,“中间道路”的思想由此初露水面。
1988年6月15日,达赖喇嘛在法国斯特拉斯堡欧洲议会大厅举行记者招待会,又补充了所谓的“七点新建议”,标志着“中间道路”的思想正式成型。“七点新建议”的核心内容是鼓吹在西藏变成缓冲国之前,“西藏应当成为一个由它自己支配的民主自治的政治实体,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持‘联盟’的关系”,“中国可继续负责西藏的外交事务,并在西藏保留有限数量的防御性军事设施,直到召开一次地区性和平会议使西藏成为一个中立化和平地区为止”。
1989年后,东西方两大阵营对峙的局面不复存在,世界上掀起了第三次民族主义潮流。达赖喇嘛认为国际形势对他的活动有利,遂绝口不提“中间道路”,在与中央政府接触谈判问题上的态度趋于强硬,声称“不与不稳定的中国政府进行谈判”,中断了与中央政府的联系。1991年10月他在美国耶鲁大学发表讲话攻击祖国说:“中国是迄今残存的最后一个独裁的共产帝国。从当前的苏联事件便可清楚看出,它的寿命不长了。自由和民主将来到中国。”他认为东欧和苏联的变化在于国际社会的巨大压力,因此,他鼓动国外反华势力对祖国施加压力。他呼吁说:“国际社会应以东欧和苏联许多地区的和平革命为模式,鼓励中国尽快地、顺利地、非暴力地实现这一变革。”同时, 他在法国巴黎预言:“三年内一定要把西藏搞成独立国家。”1995年他又预言:“西藏独立的日子即将来临,我将宣布西藏脱离中国实现彻底独立。”
近年来,达赖喇嘛鉴于中国国际威望的提高和西藏独立活动的屡屡失败,在会见西方政要和新闻媒体时又多次改口,声称他将不再谋求“西藏独立”,要求就实现西藏的“高度自治”,与中央政府举行“无任何附加条件的谈判”,通过谈判建立“大西藏自治区”。这就是所谓“中间道路”。所谓“中间”,是标榜既不站在分裂集团强硬派坚持“西藏独立”的立场,也不站在中央政府反对“西藏独立”的立场,走一条“高度自治”的“中间路线”。
1999年11月,“西藏议会与政策研究中心”策划“西藏流亡政府”头目与所谓的国际法律专家一起,在新德里炮制鼓吹西藏自治的学术和法律依据,以美国“国际西藏律师委员会”的名义抛出了《关于西藏自治问题的法律报告》,从而使“中间道路”的思想更加系统化。报告将中央政府与西藏自治政府的权力进行了分配:自治政府控制文化事务、教育权,将藏语规定为西藏的官方语言,自治政府对经济进行单独或实质性控制,中央政府提供资助,自治政府享有全部征税权,控制自然资源,自治政府与中央政府联合控制环境,国家参与交通设施建设,自治政府最终控制交通运输,自治政府掌握制定政策的权力等等。
近几年,每年3月10日,达赖喇嘛都要出来讲演一番,已成惯例。他喋喋不休地重复他的“中间道路”,辩解说他不是要“独立”,而是想“通过无条件谈判获取西藏的真正自治”。他作出要求谈判的姿态,说什么“如果能解决问题,我准备去中国,同中方进行协商”。达赖喇嘛今年也不破例,又重弹“中间道路”的老调。他说:“在寻求解决西藏问题办法方面,我选择了一个不要求独立和不分裂西藏的解决办法。在70年代早期,我曾与我的高层官员商讨并决定了我‘中间路线’的主要内容。我坚信,寻找一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框架内确保藏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政治解决方法是可能的。”
达赖喇嘛真的不要求独立,不分裂西藏吗?我们来看一下他为 “谈判”设置的条件:第一,“西藏在历史和文化上都是一个独立国家,不是中国一部分”,但目前现实可以不谈历史,只谈未来,那就是将西藏建成一个“非军事区”,建成中、印间的“缓冲区”。第二,西藏包括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等省的藏区,要在这个藏区的基础上讨论实行“高度自治”。中央对西藏实行联邦制。第三,中央对台湾有“一国两制”方针,西藏比台湾更特殊,政策应当更宽。第四,西藏的国防、外交交中央管,但中央在西藏只能派代表(驻藏大臣)和少数随员,西藏的一切事务由藏人全权管理。
事实上,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方案就是西藏独立。
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历史的既定事实。达赖喇嘛不承认西藏自古是中国的一部分,是对八思巴大师的大不敬,是对宗喀巴大师的大不敬。八思巴被元世祖封为大宝法王,担任国师,代表中央政府统领西藏政教事务。宗喀巴派弟子释迦也夫代表他朝见明成祖,明成祖封释迦也夫为大国师、大慈法王。如果西藏不属于中国,何来国师?何来西藏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八思巴和宗喀巴难道都做错了吗?且不说达赖喇嘛数典忘祖,达赖喇嘛总不能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吧?正因为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所以,就是达赖喇嘛的封号也是中央政府授予的。我劝十四世达赖喇嘛,还是把达赖喇嘛这一封号还给中央政府后再开金口。
达赖喇嘛中间道路的要点是带着“流亡政府”回来重新执掌西藏大权。他为中央政府与高度自治的西藏自治政府所制定的权力分配:自治政府控制文化事务、教育权、经济权、全部征税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制定政策权,中央政府提供经济资助,参与交通设施建设,中央和自治政府共享外交、司法、海关管理、边境管理等权力,共同负责医疗、环境保护、移民等事务,规定自治区为非军事区。达赖喇嘛不谈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谈西藏已经实行近40年的民族区域自治,反而要把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隶属关系,变成类似西方的宗主国与附属国、保护国与被保护国的关系。这样的“高度自治”,骨子里是什么,明眼人是不难识别的。
达赖喇嘛不仅要让西藏“高度自治”,还要合并其它四个省的藏区,创造出一个所谓“大西藏”的行政区。在印度北部达兰萨拉所谓“西藏流亡政府”的大厅正中,悬挂着达赖集团梦寐以求的“西藏”大幅地图。这幅“西藏版图”,把现在的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全部纳入其中,形成达赖集团所称的“内藏”。把现在新疆的五分之一地区,甘肃的三分之二地区,四川的三分之二地区,云南的一半,也划归“西藏版图”,形成达赖集团所称的“外藏”。这个“版图中的西藏”面积达240万平方公里,约占目前中国总面积的四分之一。达赖集团现在在国际上提及的“西藏”和“600万藏族”,就是指其“版图”地区及这一地区生活的藏族和其它民族的总和。达赖喇嘛的所谓 “高度自治”区域都是在这个“大西藏”基础上展开的,与现实的“西藏”含义相去甚远。
历史上,藏族的几个聚居区从未形成过一个统一的行政、经济区域,原西藏地方政府也从未管辖过西藏以外的其他藏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根据藏族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建立了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保障了各地区藏族人民的平等权利,有利于藏族自治地方的行政管理和经济文化发展,得到了藏族人民的拥护。西藏是中国一部分,这是历史事实,达赖喇嘛非要抹掉。历史上从来闻所未闻的所谓“大西藏”,达赖喇嘛却硬说是事实。
达赖喇嘛对中央对香港、澳门、台湾实行的“一国两制”的方针很有兴趣,提出也可以作为西藏“中间道路”的模式。众所周知,香港、澳门长期沦为英国、葡萄牙的殖民地,台湾曾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多年。台湾光复后,由于人所共知的人为的原因,造成至今与祖国分隔的状态。中央用“一国两制”的办法使香港、澳门回到了祖国怀抱。现正在用“一国两制”的办法,争取海峡两岸骨肉同胞早日团聚。“一国两制”的方针,表现了对历史的尊重,对港澳台同胞的尊重。西藏问题与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性质不同。西藏早在1951年就实现了和平解放,1959年实行了民主改革,1965年成立了西藏自治区,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藏族人民承担起了管理自己的主要责任,为建设自己的家园,保护自己的家园,宏扬民族传统文化行使着自己的权利。西藏已经迈进了社会主义阶段,在这种现状下搞“一国两制”,这不是搞独立又是什么呢?
达赖喇嘛常常同时讲着两种话。他在某些场合、某种时机高唱“中间道路”,在另外的场合、另外的时机又吐露真言:谋求西藏独立。1991年他预言:“三年内一定要把西藏搞成独立国家。”1995年他又预言:“西藏独立的日子即将来临,我将宣布西藏脱离中国实现彻底独立。”纵观达赖喇嘛与中央政府接触十几年来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出,达赖喇嘛不断调整策略,借谈判在国际上制造舆论。中间道路“高度自治”,说到底是他谈判的舆论工具。其实质,是想把一步实现西藏独立变为分“两步走”,第一步实现所谓的“高度自治”,恢复自己对西藏的统治;第二步实现西藏独立。
最后,用一句话归纳一下,什么是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中间道路就是高度自治。那么什么是高度自治呢?用达赖的话来说,就是“向独立发展的自治”。而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西藏独立”是行不通的。因此,这种“中间道路”的方案,中央政府是决不会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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