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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老城区危旧房屋改造纪实

文/次多 图/阿旺洛桑 发布时间:2004-08-09 16:11:50来源: 中国西藏

  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统一西藏高原,从雅隆迁都到今天的拉萨。为了巩固新兴的吐蕃政权和加速社会生产力发展,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全新的思想文化,藏王松赞干布从尼婆罗迎请了赤尊公主,从中原大唐迎请了文成公主。两位公主进藏时各自带进了两尊珍贵无比的释迦牟尼佛象,松赞干布为供奉两尊佛象修建了两座寺庙,这两座寺庙是佛教在西藏最早的寺庙,也是藏族信徒向往朝拜的圣地,它就是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大昭寺和小昭寺。当时拉萨河以北的广阔地区是荆棘丛生、河流纵横、野兽出没的荒滩。在这块荒地上,吐蕃及周围各族的能工巧匠们用智慧和勤劳修建了两座寺庙,两座寺庙的落成拉开了拉萨城市建设的序幕。

 

古老的建筑拉让宁巴修复后,给八廓街增添了古朴的色彩。

  
  拉萨城市名称也因这两尊佛象而得名。“拉”指的是至尊至圣的释迦牟尼佛象,“萨”指的是佛所在的地方。从那以后,虔诚的佛教信徒从家乡出发,或徒步、或骑马、或磕着等身长头朝着圣地拉萨走来。他们围绕大昭寺、小昭寺转经祈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周而复始,最终转出了一条街,一条物质与精神融为一体的街,它就是八廓街;转出了一座城,一座古老与现代并存的城,它就是高原圣城拉萨。古老的拉萨城已经走过了1300多年漫长的日子,经历了风雨的洗礼,岁月的坎坷。


  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农奴制度,把佛教视为至高无上,政府把大量财力投入到宗教事业的发展上,却从来没有把心思放在发展社会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大业上。于是一座座金光闪闪、富丽堂皇的寺庙建筑拔地而起,高高在上。一排排低矮狭小、阴暗潮湿的民居建筑匍伏在地,不堪入目。拉萨老城就是这样迈着疲惫的双腿,走过了千余年。到了20世纪中叶,古城显得越发苍老。
  
  历史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期,随着经济建设、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西藏自治区政府和拉萨市政府把城市建设工作视为重要工作,尤其是对拉萨老城区危旧房屋的修缮改造工作非常重视,把它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拉萨市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众多的文物,而拉萨老城区危房修缮改造工作,需要在重要文物和民族传统建筑密集区内进行,工作要求高,难度大,牵涉面广。为了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于1997年9月30日成立了拉萨市老城区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由拉萨市市长亲自担任组长,有关方面的9名领导担任组内各项职务,全面负责拉萨老城区危房修缮改造工作。两级政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经过严格认真深入的调查研究,先后制定了具有法规性质的各项条例,以使这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藏式新房矗立在1.3平方公里的老城区内,使古城焕发出青春的气息。


  自1992年以来,先后制定了《拉萨市八廓街详细规划》、《拉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拉萨市文物保护规划》。1995年又制定了《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这两项规划是1995年至2015年20年拉萨城市发展规划。于1999年7月30日得到国务院批准,成为拉萨城市发展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拉萨城市发展进入科学的、规范化的轨道。在这两项规划中明确规定了占地130公顷的“八廓街历史文化保护区”。公布了《拉萨市老城区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1年制定了《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这项条例于2001年10月25日在拉萨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获得通过,2002年11月20日西藏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批准并予以公布。这项具有法律权威的条例的颁布从法律意义上确保了拉萨城市建设的地位,对未来拉萨城市发展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拉萨老城区大规模修缮改造工作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迄今走过了20多年。在这段时间里,老城区修缮改造工作从未间断过,从投资规模、完成建筑面积、建筑施工质量、保持民族建筑风格等方面看,危旧房屋的修缮改造大体上经过了三个阶段。

 

八廓东街街区,2002年开工的老城区道路管网改造工程中心部分完成以后,旧貌换新颜。过去坑坑洼洼、泥泞不平的街道,现在变得平坦宽阔,过去路边电线林立现在变得天广地宽,转一圈八廓街,真是美的享受。


  第一阶段从1979年开始到1992年,在14年的时间里,完成建筑面积达 23.9万平方米,投资全部由国家承担,这是头一次对老城区危旧住房进行大规模改造。虽然从建筑外观上保持了民族建筑特色,但是当时的建筑材料决定了民居建筑仍然是土木结构,室内还不能摆脱木质柱子、大梁、椽子木,室内使用空间小、采光采暖差,住房功能不齐全,尤其是包括卫生间在内的环境卫生条件差的局面没能得到根本解决。尽管如此,这段时间危旧房屋修缮改造工作,在改变长期居住在危旧房屋中的居民的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阶段是1993年到2000年,在这短短的8年时间里,老城区危旧房屋改造建筑面积达22.2万平方米,仅国家一方投资2.6亿元。这段时间投资渠道扩大了,既有国家一方,也有地方政府一方,另外还有一部分自筹资金,比第一阶段投资力度加大了,建筑材料有了明显改进,从土木结构转向石头水泥混合结构,室内使用空间明显加大,采光采暖条件更好,建筑设计更趋合理,外观上保持了浓郁的藏族建筑特色。建筑使用功能更加齐全,卫生条件彻底改观。建筑层高、街道院落布局、建筑外观色彩、甚至外墙石头砌筑都要求按着有关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建造。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监督力度加大,一切按有关规定在严格的审批制度下进行,杜绝了任何形式的随意性。由于指导思想明确,采取措施得力,监督机制健全,第二阶段的老城区危房改造工作有了明显成果。一间间宽敞明亮、功能齐全、卫生条件良好、适宜于藏族居民居住习惯的崭新民居出现在老城区内。它们既与八廓街古老的三级文物保护建筑风格协调,又大大改善了拉萨老城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广大城市居民从低矮、阴暗、潮湿、危险的住房搬进了宽敞、明亮、卫生、舒适的新居,老城区改造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八廓街里的小巷全部铺上了光滑的石板路,垃圾再也没有了藏身之地。

 









(责编: 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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