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得多”:从收入变化看农牧民的民生状况
收入是民生的源泉和基础。民主改革以前,政教合一的西藏地方政府没有对农牧民收入状况进行过统计,更未发布过相关统计数据。当时,西藏农牧民之收入除依靠传统的农牧业和少量的家庭手工作坊外,几乎没有其他产业可以依靠。加之地理上的封闭,基础设施的极度匮乏及农牧民需要承担沉重差役,使得农牧民收入水平处于非常低下的境地。根据当时可以查到的粮食产出和牲畜数量,并结合上世纪80年代对农牧区许多健在老人的咨询,1959年农牧民的各种人均纯收入之价值总和大致停滞在80元人民币。之所以用“价值”形容,是因为现金收入微乎其微,基本为来自农牧业的各种实物收入。之所以用“停滞”,因其收入几乎没有变化,如果天公作美,风调雨顺,收入可能多一些,如遇灾年,收成下降,维持生存也困难。许多老人回忆道,旧西藏时期,除了依靠来自农牧业的收成维持生活外,乞讨也是维持生活的一个办法。
1959年西藏实现民主改革以后,西藏地方各级管理机构开始关注、统计和发布农牧民的收入水平,下图是据《1990—2015年西藏统计年鉴》整理的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情况。
从示意图中可以看到,2014年,自治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7471元,较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开始时期增长了93倍,较1985年自治区改革开放初期增长了6.2倍。
1959—1985年期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以5.9%的速度稳步增长。从1985年到1990年,也就是改革开放初期的6年里,增速稍有下降,但也保持了4%的增速。1990——1995年,西藏农牧民收入水平经历了短暂的一个低增长周期,期间,年均增幅只有2.1%。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面对农牧民收入增幅的下降和增收乏力的状况,西藏地方政府在中央的支持下,开展了旨在增加农牧民收入和减轻农牧区贫困程度的“扶贫攻坚”工作,将农牧区的减贫工作作为西藏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和西藏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从2000年开始,西藏农牧民的收入水平进入了强劲的增长周期。2000—2010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均增幅达到12.01%。2010—2014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更是高达15.9%,超过同期全国同一指标13.12%近3个百分点,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增长阶段。
西藏民主改革以前,经济发展处于典型的自然经济状态下的产品经济阶段。第一,除了传统农牧业和少量的家庭手工业外,几乎没有其他产业,当然也就没有其他收入。第二,农牧业收成好坏完全受制于耕地和草地的原始承载能力和天气状况。第三,自给自足安排生产活动,实在生产不了或产量不足的产品,通过物物或劳物交换互通有无。除了拉萨这样的中心城镇外,农牧区的交换活动很少用现金为媒介,农牧民的收入形态呈现出现金收入比例极其低下的状况。根据中国社科院民族研究所在上世纪50年代所做的西藏社会历史调查和本研究团队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所做的西藏农牧区经济状况调查显示,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前夕,农牧户的纯收入构成中,现金收入的比例微乎其微,没有超过5%。从1985年开始,自治区统计局编撰的《统计年鉴》不仅每年发布农牧民的收入状况,而且对其来源构成也有涉足。根据1985年和2014年农牧民纯收入的来源及农畜产品的商品率,可以描绘出三个重要时期西藏农牧民现金收入与实物收入的比例及其变迁。
2014年,现金收入在西藏农牧民纯收入中的比例为65%,较民主改革时期5%的比例提升了60个百分点,较改革开发初期40%的比例提升了25个百分点。这一结论说明,或者是西藏农牧区农畜产品的商品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或者是农牧业传统产业以外的收入大幅度增加,或者是两种情况皆而有之。无论是哪种情况,均被现代经济学人认定为积极的变化,被社会学家认定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此基础上,需要对农牧民纯收入来源及其变化做一个更深入的分析。
当前,中国的统计机构将农民的经济收入分为四类。以劳务收入为主的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的农牧业和其他产业所得的经营性收入,对外投资和财产租赁等取得的财产性收入和政府给予的扶持、补贴救助等产生的转移性收入。下图是基于实地调查和政府统计机构发布的《统计年鉴》绘制的三个重要时期西藏农牧民收入来源示意图。
民主改革前,西藏农牧民的收入形式为实物外,收入来源也非常单一,95%以上的收入依靠传统的农牧业,农牧业以外的收入不足5%。1985年,西藏农牧民收入构成发生了一些积极的变化。经营性收入在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由1958年的95%下降到1985年的73%,出现了22个百分点的降幅,外出务工所带来的工资性收入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7%,政府的各种补贴、扶持给予农牧民收入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0%。尽管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牧民的主要收入仍然依靠家庭经营的农牧业,但在实地调查注意到,农牧户的经营性收入中,大致有10%—15%的为农牧户经营的运输业、服务也和建筑业等所给予。扣除这部分收入,此时,农牧民收入真正对传统农牧业的依存度大致为58%—63%,从几乎完全依赖农牧业过度到了主要依赖农牧业的时期。
2013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和14%,分别较1985年增长率了5%和4%。尽管此时经营性收入的比例仍高达64%,但其中20%—25%的收入来自农牧户经营的运输业、建筑业、纺织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扣除这部分收入,2013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9%—44%依靠传统的农牧业。换言之,当前西藏农牧民的收入从主要依赖农牧业传统收入过度到了主要依赖新兴产业赋予的现代收入的新时期,西藏农牧区也开始从传统农牧社会进入到了多业并举的现代社会。
在西藏这样一个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中国边远民族省区,因自身的发展能力十分有限,长期以来不仅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基本依靠中央政府的投入,地方日常性财政支出的九成以上也依靠中央的补贴。在西藏经常能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这里每花的10块钱里,9块多来自中央”。因此,中央的财政补贴和项目支持对西藏未来的经济增长、生计改善特别是农牧民增收产生着重大的影响。
根据对三个不同时期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鼓励农牧民增收的相关政策进行简单梳理后发现,“十五”时期,自治区对拓展农牧民增收渠道的政策定位为:“引导农牧民走出传统种养业,大力开展以劳务输出、农产品加工、资源开发、服务业为主的二、三产业,培植农牧民增收新亮点。继续把劳务输出作为农牧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加强组织引导,建立健全输出联络机构,开辟劳务市场”。可见,这一时期的政策定位主要着眼于对农牧民增收的“组织引导”和“疏通渠道”。
进入“十一五”以后,自治区层面的政策定位除继续强调“组织引导”和“疏通渠道”外,还于2007年10月下发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牧民增加收入的意见》 的文件。该文件给人印象最深的一点就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对于以工代赈、农房改造、乡村公路和其它适合农牧民参与建设的工程,原则上要交给农牧民施工队伍承建”。进入“十二五”以后,西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再度强化了对农牧民增收的政策扶持力度。
2014年,我们在西藏投入最大的建筑工程——拉日铁路沿线的多个建设工地的随机抽样调查表明,80%以上的建设者为工地附近的藏族农民工。据工程承包商讲,工程上马伊始,政府相关部门就要求甲方将农牧民能够做的工程统统交给农牧民,且将这一条款写入了承建合同。不仅如此,政府还要求甲方尽可能接收农牧民提供的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以位于拉日铁路建设沿线的拉萨市曲水县查巴拉为例,2012年该村的汽车拥有量从2009年的30辆增加到了2012年的67辆。所增加的这部分大多为载重卡车、翻斗车,此外还有4台大型装载机。据工程甲方一位负责人员介绍,由于工程建设用不了这样多的车辆机具,该村农户自己进行排队,轮流承担工程。
基于上述对西藏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的变迁轨迹和相关分析可以看出,民主改革以前西藏农牧民的人均收入水平难以支付基本的温饱需求,许多农牧民不得不借助乞讨和借贷维系基本的生存。2014年以后,大多数西藏农户的实物性收入,特别是粮食收入不仅可以满足果腹之需求,而且已有大量粮食用于储存或是销售。其人均收入、特别是现金收入虽不及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得到国家多方面的补贴,其现金收入不仅可以满足用于基本生产、生活用品的需求,而且有一部分富余现金用于支付超越基本需求的需求。比如,在各个调查点,100%的农户拥有电视机,100%的农户拥有一台以上的电话,70%的农户拥有电冰箱。60%以上的农户拥有拖拉机,50%的农户拥有摩托车,10%的农户已经拥有汽车。
换言之,西藏民主改革以前,大多数农牧民的生计用穷困潦倒加以描述是不争的事实,为了生存,他们中有近一半人口就像从旧西藏走过来的老人们叙述的那样,“不得不将脸装进糌粑口袋,外出乞讨”,过着没有尊严和体面的生活。而如今,西藏大多数农户的温饱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不用外出乞讨,真正过上了有尊严和体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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