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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22-01-08 09:55:00来源: 西藏日报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代理主席严金海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总体要求、预期目标、重点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两路”精神、老西藏精神、孔繁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优化发展格局为切入点,以要素和设施建设为支撑,以制度机制为保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聚焦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奋力谱写雪域高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及西藏自治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批准西藏自治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西藏自治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西藏自治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西藏自治区2022年预算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西藏自治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藏自治区2022年本级预算。

  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洛桑江村主任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锚定“四件大事”,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工作,为聚焦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索达院长所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在谱写雪域高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担当作为,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夏克勤检察长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焦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全面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的检察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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