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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可:积极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陈 可 发布时间:2020-11-26 08:33:00 人民日报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决策,强调必须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要充分发挥自身功能,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发展。

  自觉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近几年,随着世界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逆全球化趋势加剧,有的国家大搞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对我国高科技企业进行无端打压,进一步凸显了我国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紧迫性,充分表明企业只有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才能避免受制于人。我国企业要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加快人才储备和培养速度,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努力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勇于推动生产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有效调动员工创造力,把自身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

  自觉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体系质量不足以满足人们不断提升的消费需求,导致大量有效需求外流,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必须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供给质量,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企业应自觉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日益高端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这既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升自身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它以法治为基础、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受法治规则调整。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无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应坚持法治思维,坚守依法规范经营的底线,坚决避免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运行。这既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也是企业降低交易成本、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方式。

  企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好作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特别是加大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重要创新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二是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定和调整质量标准,有序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三是完善企业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降低消费者维权的门槛和成本,倒逼企业规范经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商学院)

(责编: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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