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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70年】国庆勿忘祭先烈

李元梅 发布时间:2019-10-01 02:56: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9月30日上午,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仪式。

  9月30日,是第六个烈士纪念日;10月1日,我们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日。两个庄严的日子,前后相连,铭刻着一个国家浴火重生的记忆:正是无数英烈的艰苦奋斗、前仆后继、牺牲奉献,才换来新中国的诞生,换来70年沧桑巨变,换来今日盛世。

  70年前的9月30日,人民英雄纪念碑在天安门广场奠基。“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个金色大字熠熠生辉,镌刻着中华民族对先烈的敬仰。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

  在举国欢度国庆的前夕,以国之名、致敬先烈,有着深重而悠远的意义。

  烈士远行,英名不朽。中国有句古话:“灭人之国,先灭其史。”历史证明,社会道德的沦丧和价值信仰的崩塌,往往先从歪曲本民族历史和贬低丑化英雄开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在价值观念日趋多元的今天,我们更需要缅怀烈士们彪炳史册的功绩,追寻烈士们永垂不朽的精神,通过穿越时空的心灵对话,来校正我们的价值取向,校准我们的人生坐标。烈士纪念日所提供的,恰恰就是这样一种契机。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设立国家公祭日或庆典日,古已有之。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庆典祭祀文化传统,如果说这反映的是一个文明的成熟程度的话,那么人们对某一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复原以及回忆,乃至将其定格为一个“纪念日”,反映的则是整个国家和民族的成熟与强大。设立烈士纪念日关乎民族大义,纪念的是一个国家的民族之魂。

  慎终追远,合乎法理。今天我们纪念的烈士不仅包括近代以来所有为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而英勇捐躯的仁人志士,还应包括建国以来为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而英勇献身的部队官兵、公安干警和普通公民。建国后,全国各地虽然在国庆节都要举行各种烈士纪念活动,但没有设立具有全国性的烈士纪念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确立“烈士纪念日”,不仅将烈士纪念活动提升到国家法理层次,而且有助于将烈士纪念活动法律化、制度化。

  纪念英烈不仅是为了铭记历史,更是为了照亮前行的方向。

  初心如炬,使命如磐。李大钊烈士所期盼的“青春中国”,是“为世界进文明,为人类造幸福”。很多英烈为了建设这样的一个新中国,忠贞不渝、忘我奋斗。俞秀松“要救中国最大多数的劳苦群众”,关向应“救人民于涂炭,拼死力与国际帝国主义者相反抗”,刘伯坚“生是为中国,死是为中国”,夏明翰“认定共产主义这个真理就甘愿抛头颅洒热血”,左权“决心与华北人民共艰苦,共生死”……他们用誓言写就了自己的初心,用生命践行了自己的使命,为我们立起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标杆。

  前人肇始,后继不衰。革命先烈义无反顾的抉择、以身许国的情怀,是爱国主义最生动的写照。在追慕英雄、缅怀英烈时,我们所触碰的,不是虚无缥缈的道德大义,而是富有血肉的历史真实。因为真实,所以可信;因为具体,所以可学。先烈们用生命铸就的丰碑,生动诠释着奉献与牺牲的时代内涵,为我们在新时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了丰厚的精神养分。

  岁月长河,英烈的功勋不会磨灭;时代变迁,英雄精神永远熠熠发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缅怀先烈、告慰英灵,让先辈的情怀激励我们在时代洪流中挺立潮头、奋勇向前。(中国西藏网 文/李元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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