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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进口冷链食品须报备

发布时间:2020-12-04 14:13:00来源: 健康报

  (记者王耀 林丽)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兰州海关等6部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凡从省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目的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

  《通知》明确,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备案内容包括报关信息、承运企业等。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部进入指定总仓,总仓只能存放进口冷链食品。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得放入总仓。

  《通知》明确,对进入总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商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和海关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查机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总仓经营单位按规定做好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总仓管理者对新进员工和返工人员14日内行程与健康状况进行登记,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

(责编: 贾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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