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 > 2018藏历新年 > 新闻

西藏消协发布春节藏历新年消费警示

李梅英 发布时间:2018-02-12 11:15:00 中国西藏新闻网

春节、藏历新年即将来临,西藏大多数干部群众已经开始策划假期的聚会、购物、出行等安排,居民消费将迎来热潮。针对消费者可能遇到的消费问题,西藏消费者协会发布2018年春节、藏历新年的四大消费警示。

警示一:健康最重要

年纪大了什么最重要?是健康!“普通的食品、器械、日用品‘摇身一变’,便有了‘神奇’的保健功效,让许多老年人心甘情愿高价购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前请务必三思,避免上当受骗。

警示二:保留好各种消费凭据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预订年夜饭进入白热化状态,投诉量也是居高不下。“问题主要集中在价格虚高,数量、规格与预订不符,使用的原料不新鲜、甚至变质等方面。”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预订前,首先要看清对方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如需提前预订单间,应在订单上明确表述就餐时间和地点,预订年夜饭最好保留消费凭据。

警示三:擦亮眼睛,防止诈骗

春节、藏历新年临近,在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常常可看到有年货促销活动,个别别有用心的商家在进行“赠送”活动时,需要消费者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填写身份证号、手机号等。需要提醒的是,购买促销商品,消费者看清保质期以及宣传海报是否存在欺诈,另一方面涉及个人信息的“赠送”,有些是经过“精心”包装的新型诈骗,骗子利用所取得的信息开通账号进行贷款等,让消费者在不知不觉间背负债务,因此,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

警示四:注意旅游市场暗藏陷阱

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外出旅游,注意旅游市场暗藏陷阱,在选择旅行社时注意“三证一险”(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履行责任保险)。需注意,不要为了贪图参加价廉质劣的旅行社,谨记与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责编: 李元梅)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