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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机构面临“起步期”和“疫情期”双重困难

发布时间:2022-09-01 15:51:00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目前,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又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影响,‘起步期’和‘疫情期’双期叠加。”在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负责人杜希学在回答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提问时指出了我国托育机构当下面临的困难。

  杜希学说,七成以上托育机构运行时间不足3年,多数自筹建设资金,绝大多数属于小微型企业,托育机构运营成本的“租场地”和“发工资”是刚性支出,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疫情冲击下,即使停工停产没有收入期间,这些刚性支出仍然存在,依靠托育机构自身难以化解。

  与此同时,托育机构还面临稳定招生难的困难。三岁以下婴幼儿是最柔弱的群体,且入托时间不固定,杜希学解释道,疫情发生后不少家庭更是少送托、不送托,托育服务的刚需受到压制。同时,托育机构往往属于疫情发生时第一批被要求停业的经营主体,复工期限也远晚于其他行业。

  杜希学指出,由于托育机构规模小,且绝大多数是社会力量兴办,疫情造成大量托育机构退出市场,凸显托育机构在抗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面前,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保障措施。疫情期间,多数经营者暂缓扩大经营的步伐,行业发展信心亟待恢复。

  国内一项调查显示,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的首要因素。有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存在强烈的入托需求,目前托育机构以社会力量投资为主,九成是营利性机构,绝大多数地方的托育服务收费超出家庭可负担能力,大部分家庭期盼的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需求,目前还难以得到有效供给,托育服务工作任务还很艰巨繁重,亟待相关支持扶持政策落地落实。

  为了扶持托育和养老机构发展,8月29日,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了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防疫支持以及其他支持6个方面、26条纾困扶持措施。

  《措施》指出,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

  在税费减免方面,《措施》明确,2022年,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严格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这一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提出到“十四五”期末要达到4.5个的目标。杜希学表示,国家卫健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给予每个新增托位1万元补助,近三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累计新增普惠托位20万个。截至2021年底,全国每千人口托位数在2.03个左右。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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