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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加强河湖安全保护 布建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备

发布时间:2022-10-26 08:51:00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25日消息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近日,水利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提升河湖安全保护工作效能,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维护河湖管理秩序。

  《意见》表明,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加强河湖日常执法巡查,受理水事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暴力抗法和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

  《意见》明确河湖安全保护协作重点任务,包括加强防洪安全保障、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加强河道采砂秩序维护、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加强水行政执法安全保障。

  加强防洪安全保障方面,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强化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常态化执法巡查,对可能影响到人身安全的涉水行为做好提醒劝阻,依法打击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和水库库容、非法占用河湖岸线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大坝及其附属设施、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侵占河道、违法修建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弃置或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等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违法案件。公安机关加强汛期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依法打击妨碍防洪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意见》还提出,强化河湖安全保护协作保障,强化要素保障。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推动基层党委和政府督促水域责任单位加强涉水警情、案情多发频发水域的防护设施建设,在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警示牌等,布建满足安全防护需要的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备,最大限度消除监管、防护“盲区”,有效预警、防范、处置涉水案件、事故。

  此次《意见》的出台,是水利、公安两部门进一步全面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合作的重要标志和新的起点。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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