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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

张兴祥 洪永淼 发布时间:2021-02-25 08:51:00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创新置于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提出要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贸易创新发展。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央从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三个维度确立了高水平开放的主基调、主旋律。这三个维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构成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时代内涵。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创新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显著特征。

  理念创新是先导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中国对外开放属于第一阶段。其进程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对应的标志性事件分别为:设立经济特区、浦东开发开放和加入世贸组织。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外开放进入新时代。“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实践,需要一系列理念创新来引领和支撑。可以说,理念创新直接回应了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新需求。

  全方位开放理念为高水平开放扩容了对象范围。早期属于渐进式开放,也可以称为有限度开放或局部依次开放,开放区域由点(经济特区、沿海城市)到线(沿海地区、沿江地区)再到面(内陆)逐步开放。而当前的对外开放属于全方位开放,即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从开放对象看,新时代对外开放将以“一带一路”为重要载体,覆盖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走开放型经济发展道路,这是对外开放的基本特征。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给世界经济带来严重冲击,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而“双循环”新理念为高水平开放确立了内外联动发展新方式。如果说早期对外开放侧重于经济发展,那么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对外开放中文化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人类未来提供了一个关注效率、公平正义、可持续发展的愿景。随着这一理念被写入联合国决议,并多次出现在国际多边机制的宣言或成果文件中,标志着这一理念已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日益深入人心。全球共同抗疫更加凸显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世界意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高水平开放确立了清晰的价值导向。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球治理观,阐述了中国关于全球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包括树立正确义利观,坚持主权平等观,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以及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发展观。全球治理观是中国作为新型开放大国为全球治理贡献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也为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下的各国共同发展提供了新动力,这一理念也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毫无疑问,高水平开放将在全球治理理念框架下不断推进。全球治理理念为高水平开放提供了理顺国际关系的基本方略。

  制度创新是保障

  “十四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经济新体制,这也是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远景目标的先头工程。制度一旦老化、固化,必然产生僵化乃至腐化,相反地,制度因时而变,常为常新,就能释放活力,激发动力。新时代全方位高水平开放,必须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努力创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统一、高效的营商环境,而其突破口在于制度创新。自贸试验区无一例外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先行先试,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十四五”期间,制度创新仍是现在进行时,特别是以下三个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第一,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政府是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同时也是制度创新的主体。制度创新能否瓜熟蒂落,取决于政府管理理念能否变革、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管理体制能否创新,这三个环节互相联系、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这些都为高水平开放奠定了制度基础。

  第二,以立法形式提供制度保障。新时代需要更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来为高水平开放提供制度保障,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基于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需要,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外商投资法》,同时废止了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外资三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的审议通过具有里程碑意义,展示了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相关立法也应加快出台。

  第三,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这是中国推动制度变革、制度创新在对外维度上的自然延伸。对外开放早期,中国充当经济全球化的参与者、融入者、跟随者,大多遵循已有的国际规则,包括被动接受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条款。新时代创新型对外开放,我国将充当经济全球化的建设者、推动者和引领者,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以期获得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性权力。同时,我国也应积极参与技术标准制定。另外,我国在太空探索、量子科技、数字货币等领域也明显领先,凸显出制定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能力。当然,这些都以强大的科技实力做后盾。

  科技创新是战略支撑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这一纲领性表述确立了新时代创新型对外开放的方向标。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以及全球价值链的攀升,背后其实都是由科技创新支撑的。高水平开放,简言之就是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推动“两高”双向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同样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支撑。科技创新不仅是中国高水平开放的“底气”,更是重要的战略支撑。因此,“十四五”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首先,我国科技发展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如果放在一个长时段的历史变迁视野来考察,那么我们对科技发展会有一种更清醒的认知,从而萌发一种更自觉更执着的追求。根据英国著名科技史专家李约瑟的考证,公元前1世纪到16世纪,中国在科学和技术方面一直遥遥领先于世界。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科技发展一直处于全社会经济发展的首要地位,科技创新的观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对科学家的重视始终如一。“向科技进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都是基于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做出的科学论断。

  其次,科技创新的现实考量。近年来贸易争端多发于高科技领域,尤其是芯片等高端科技“卡脖子”问题的出现,让我们意识到补短板和强弱项的重要性。不过,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要取得预期的突破,实现质的飞跃,乃至出现井喷式的创新大爆发,必须经过长期的、扎实的、深厚的基础积累。更重要的是,科技创新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它需要一整套互相配合的制度、机制和文化条件的支撑。因此,我们在加强基础研究的同时,更要注意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让创新源泉充分涌流,才能占据全球科技制高点,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最后,重视科技创新的未来布局。“十四五”期间,中央以科技创新引领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布局清晰可见。具体包括: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性创新高地,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这些都属于“大手笔”的战略举措。当然,技术创新与发展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在于组织方式、路径选择、研发支持、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创新机制等各个环节密切配合,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这方面仍需以创新精神、创新思维来破解形形色色的创新难题。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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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张兴祥 洪永淼 

(责编: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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