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西藏工商业联合会,作为西藏工商业界的人民团体,萌芽于西藏和平解放时期。伴随着改革开放,又走过了从筹备到正式成立及发展的历程。50年来,西藏工商联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准则,以《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为依据,团结教育广大工商业界人士,积极投身于西藏的革命和建设事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工商联组织立足自身优势,充分发挥职能,为加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促进西藏经济长足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 西藏工商联机构,最早出现于50年代初的西藏和平解放时期。1953年10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成立。我党在西藏昌都地区成立了工商联筹备委员会。当时,在昌都解放委员会的领导下,宣传贯彻《西藏和平解放十七条协议》,团结、教育新老工商业者在促进生产、保障社会供应、繁荣市场等工作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958年,由于当时复杂的社会政治形势,工商联被迫停止开展工作。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为了进一步推动工商业者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党中央重申并落实了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从1985年自治区工商联筹备组成立,到1993年,西藏拉萨市、那曲、昌都、林芝、日喀则、山南地区工商联筹备组相继成立。至此,西藏除阿里地区之外的六个地市均成立了工商联筹备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1991〕15号文件,开展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的会务工作。

  • 这一阶段可划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1994年至2010年),为工商联正式成立时期。1994年5月,拉萨市工商联召开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这标志着我区第一个工商联组织的正式成立。1994年9月,西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正式成立;随后,那曲、林芝、山南、日喀则、阿里地区及拉萨市城关区工商联相继成立。2001年8月,昌都地区工商联正式成立。至此,全区七个地市全部成立了工商联机构,为西藏工商联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各级工商联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和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的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积极履行职能,认真贯彻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深对新形势下工商联性质、地位、职能的认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西藏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局势的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第二个时期(2010年至今),为工商联事业跨越式发展时期,以(中发〔2010〕16)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为契机,全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商联工作暨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会议召开,标志着我区工商联事业进入了跨越式健康发展阶段。2011年1月5日,西藏自治区总商会成立暨揭牌仪式在自治区工商联商会大厦隆重举行。9月19日,区党委、区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精神,出台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10月12日,区党委、区政府颁布《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服务体系、维护权益、提高素质、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了今后西藏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重点。确立了西藏非公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五放”(政治上放心、思想上放开、政策上放宽、发展上放胆、工作上放手)指导思想及“六支持”( 低门槛、零注册、轻税赋、强支撑、少检查、重激励)工作政策措施。

基层一览
  • 山南
  • 日喀则
  • 那曲
  • 拉萨
  • 林芝
  • 阿里
  • 昌都
  •   山南市工商联筹备组(1993年至1998年)。1993年,山南地区成立工商联筹备组,由山南地区行署副专员格桑顿珠担任组长,副组长由曲科沃、索朗多吉、夏安南、次仁卓玛、益西旺杰兼任。

      1998年,山南地区工商联成立。

      2002年,山南地区工商联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单增为会长兼秘书长,杜长贵、次仁旺青、唐大成、洛桑多吉为副会长,召开常委会,选举多吉为副会长,工商联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山南市统战部。

      2006年,山南地区工商联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保疆为工商联主席。

      2012年,山南地区工商联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保疆为工商联主席。

      2016年,山南地区撤地设市,任命保疆为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工商联主席。

    基层一览
    党建工作 精准扶贫 强基惠民 光彩事业 理想信念 感恩行动
    西藏自治区原非公党工委成立于2012年5月,区非公党工委设在区党委统战部,由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兼任书记;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李瑞富兼任常务副书记;成员由组织部、统战部、工商联、工信厅、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税务局、文化厅、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兼任。党工委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商联,负责日常工作,核定编制5名,设办公室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
    D1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1.jpgD1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3.jpgD1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5.jpgD1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6.jpgD1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8.jpgD1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10.jpgD1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11.jpgD2光彩事业-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