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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评价改革激发职业教育活力

发布时间:2020-11-18 08:56:00来源: 甘肃日报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改革教育评价制度,事关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并基于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在评价标准和内容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明确实施路径。这为我们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健全学校评价,推进落实职业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要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要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职业院校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立德树人是教师的第一职责,要全面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教育、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要突出教师的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要大力引导科研评价向质量和贡献发展,加快破除“唯论文”等突出问题。

  改革学生评价,促进职业院校学生综合素养全面发展。要改革职业院校学生考试方式评价,考试、考核方式必须与课程特点相结合,以综合素养和技能评价考核为主。要改革职业院校招生方式评价,不断改进、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要改革完善职业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能力。

  改革用人评价,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环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改变人才即高学历的错误思想,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带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不应将毕业院校、留学经历、学习方式等作为限制性条件。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

  (作者单位: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责编: 常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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